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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的長度差距很大,分辨的標準非常容易,僅僅是一個秘密般被封存的名字,與之相關的成了其中之一,而剩下的其餘所有便成了另一部分。
藍焉無法輕易念出那個名字。
一四年年初,藍焉和阿薩跑去冰島,在冰河湖停車場的一家小餐車邊吃現炸的鱈魚和薯條,感慨不知道比英國的炸魚薯條要好吃多少倍。
阿薩大名叫連祺,由於剛認識時只肯讓人叫他的英文名arthur,叫久了也就阿薩阿薩的叫,沒人再記得他那文雅秀氣的中文名。
兩人算是陰差陽錯成為朋友,有段時間藍焉週末做約拍,某單客戶就是阿薩和他當時的女朋友ella。ella約的是情侶街拍,說想作為戀愛兩週年的紀念,三個人漫無目的地在倫敦走走拍拍,最後出片效果也很不錯,可惜的是拍完沒到一個月ella就提出要分手。
阿薩很神經質地聯絡了藍焉,問能不能在之前和ella拍過的每一處地點再替他拍一組,他自己單人的。藍焉當時喝多了睡得正熟,迷迷糊糊看完資訊後發語音大罵他有病。然而第二天、第三天阿薩的資訊還是堅持不懈地發了過來,他說求求你,我要以此埋葬我逝去的愛情。
是真的有病啊。藍焉搖搖頭,當晚夢見阿薩對自己痛哭流涕,說要從倫敦塔橋上跳下去。嚇得他醒來後坐在床上出了很久的神,真能有因為愛情這麼要死要活的?
最後還是沒拍成,因為阿薩獨自重遊舊地,絕望地進行了自拍,一股腦全發了過來,問拍得如何。藍焉在課堂上收到那幾十張照片,阿薩在畫面裡像失去靈魂的機器人,哭笑不得的表情甚至給人一種詭異之感。
他沉默了。
得,還真有這麼神經的人。
藍焉後來每次回憶起來,都覺得那一時期的阿薩和之後的他是如此割裂。因為半年後兩人碰巧成了室友,而阿薩簡直和那個因為失戀失魂落魄的怪人判若兩人。重新見面的第一天,他文質彬彬地向藍焉打了個招呼,禮貌詢問要不要幫忙拿行李。
當藍焉滿腹狐疑地問起ella,阿薩只說,什麼狗屁愛情不過都是過眼雲煙,ella是誰?我不記得了。
藍焉差點以為他被奪舍了。
但這不妨礙他時不時就拿這事嘲笑阿薩,而阿薩每每作出一副賢人姿態,一笑置之。只是很偶爾的一次,他反問了一句,你生命裡就從沒有因為某個人失控過?沒有因為虛無縹緲的東西犯過傻?
藍焉確實愣了。
阿薩隨意地說,其實犯蠢也沒什麼,發完瘋想通了過去了也就這樣了,我倒覺得一直把它藏在心裡當根刺,表面雲淡風輕毫不在乎的人才是真的像在鬧笑話。
藍焉張張嘴,其實很想反駁點什麼,想了半天還是什麼也沒說。阿薩以為自己終於佔了一次上風,跳起來往他腹部搗了一拳:「哈哈,我贏了!」
藍焉又覺得他可能有精神分裂。
去冰島是藍焉提的,主要是跟風,因為那段時間朋友圈很多人都跑去拍極光。他其實興趣不大,阿薩嘲諷他沒有浪漫情懷,他說是啊,那玩意是能吃還是怎麼的。說完他開始掰著手指給阿薩算,去玩一趟的錢夠自己吃多少頓火鍋。
阿薩驚奇地望著他,最後下了個定論:如果我們是情侶,一定早就因為觀念不合分手了八百回。
藍焉回,神經。
阿薩神經完又開始認真地擔憂,說你最近吃得是不是有點太多了,確定沒問題嗎?
他某天半夜起來,看見藍焉蜷在冰箱前一口一口吞掉了整整兩大塊黃油。
冷藏室發出幽幽的微藍的光,映在他的半張臉上,那一瞬間阿薩忽然很想用「潦草」這個詞去形容藍焉此時的狀態。
倒不是最近開始的了。藍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