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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內空調暖暖的,小陳硬硬的,陳夕剛被該死的可樂瓶懟出反應,此刻只想大戰300回合。

林奕然難得說兩句正常話,陳夕卻不正常了。

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流氓者變流氓。流氓的最高境界就是將周圍人同化,然後自己斯斯文文的裝正常。

小陳筆筆直、小臉紅撲撲,為了不被發現,陳夕後半程一直併攏雙腿,話都不敢說。

林奕然停好車,拉開車門,陳夕彆彆扭扭地拎著袋子跟在他身後。

千年老妖慧眼如炬,瞬間看出他在擋什麼。

林奕然按下指紋鎖開門,陳夕想跟著進屋,被橫在門前的胳膊擋住。林奕然接過他手中的袋子,笑著問:“你要錄指紋嗎?”

他問的是“你要錄指紋嗎?”而不是“你要不要把指紋錄進去?”兩種形式的問話會有差異。前者是預設對方“要錄指紋”,後者問“要不要”是給對方選擇的權利。林奕然覺著用些談判技巧達到目的無傷大雅,他的目的是“把陳夕拐回家”,而不是“睡完就跑”。

陳夕被林奕然的“同居邀請”驚呆了,忘記掩蓋下身,沒了袋子遮擋,小陳鼓鼓囊囊一覽無餘。

他剛說什麼?讓我錄指紋?不是香草我麼,怎麼變成同居了?

天啊,林哥也太著急。

我這剛從暗戀轉明戀,還沒做好同居的準備,可又不好拒絕。嗚嗚怎麼辦,我該怎麼說?

精神分裂患者左思右想,小臉皺成一團。

林奕然看他那小模樣挺好玩,故意逗弄道:“啊呀,雖然是第一次來我家,但你也犯不上這麼鄭重,這是‘全體起立’行注目禮啊?”

陳夕:Σ(⊙▽⊙≈ot;a?

“還是說,你想用幾把錄‘指紋’啊?”

-

陳夕:……

“也不是不行,就稍微有點兒費勁,每次進門前都要弄起立。而且錄入的時候長這樣,下次也得弄成這樣,但凡‘偷工減料’不夠堅挺,可能都回不去家。”老流氓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

“還有就是,上面不能沾‘水’,這門鎖敏感得很,有時候我手上弄了灰,指紋都識別不了呢。”小笨蛋一逗一個不吱聲,你要是不錄指紋,我就繼續說。

陳夕臉紅得似要滴血,麻溜兒錄指紋,不讓他再說。

林奕然進屋扔他雙拖鞋,拖鞋穿著有點兒小,粉白相間中間印了個兔頭,怪可愛的。

陳夕剛錄指紋時雖不情願,但心情是好的,因為他覺著林奕然是想與他同居,一起生活。但現在看到可愛的小兔子拖鞋,好心情一掃而光,隨之而來的是巨大的煩悶,就連小陳都萎了。

這麼可愛的拖鞋,明顯是給女生穿的!

林奕然見陳夕彆彆扭扭地踩著拖鞋,琢磨過味兒,把自己腳上的拖鞋給他,解釋道:“中午去超市看到這拖鞋,覺著配你就買了,當時忘了看尺碼買,好像買小了。”

林奕然翻箱倒櫃找其它拖鞋,鞋櫃裡的鞋歪七扭八的放著,從顏色和外形看,放在一起的很多對兒不是一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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