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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任何公開通訊形式為警總網羅捕陷,索性約定,以《新娘與我》一片首映首場之內容為約,來表明兵工廠方面所能夠供應的槍枝數量。買主依約上中國大戲院看電影,便可以得知最後交槍的數量,也就從而得知匯款入帳的數字。至於那個拆字法兒,老大哥說:外人不明白,可行里人非但明白,還忘不了。
《新娘與我》的男主角叫王戎。王字一拆便是二十,戎字一拆便是一個十字和一個戈字,二十加上十得三十,三十與戈字相參合即是三十把槍的意思。而那戒指,則取一戒字。戒是二十加戈,也就是二十把槍。如果戒指不出現在銀幕之上,買主便知道,這交易只合是三十把槍。可是一旦戒指露了相,三十加上二十,這起碼是五十。露一次是五十,露兩次是七十,三次是九十;如此層層相加,手槍生意就算拍板定額,雙方皆不得有異議了。漕幫裡要乾的活兒說難不難,說易亦不易‐‐他們得先弄清楚兵工廠能出幾十支槍,再經由幫中系統知會導演,讓他在片子裡安排戒指特寫的畫面。那一回卻不意出了個紕漏。兵工廠方面原先說好能出貨七十把,換言之,即是讓戒指在片中出現兩次。不意廠方忽然又向幫中人告曰:&ldo;可以再多出八十把。&rdo;這是不做白不做的買賣。但是人家導演已將影片剪輯完竣,複製亦已印出,已經無法修改。顯然,要同買方通訊息,便只有另覓他途。然而,買方人馬行蹤飄忽,處事詭譎,加以郵電聯絡,皆易跌入警總網罟,最後,幫中大老想出一個變通的法子:遣人到中國大戲院放映間,於戒指出現時勒令放片小弟停機斷片,如是者四‐‐也就是將同一鏡頭多放了四遍,這才圓滿交割,買賣雙方都十分滿意。
還有《婉君表妹》裡的手鐲。那是一九六四年的電影。那鐲子在銀幕上只晃了一下,卻等於是給了一個幫中的殺手下達了格殺令。其中的意思,直到我在六七年以後讀上大學的中文系,唸到《史記&iddot;高祖本紀》才明白‐‐項羽設下鴻門之宴,約定以擲杯為號,撲殺劉邦。不意項羽有婦人之仁,遲遲不能如約下令。在一旁幹著急的亞父范增只好屢屢以配玦示警‐‐玦者,決也。這《婉君表妹》裡的那隻鐲子就是指玦‐‐當然也就是處決的意思。我眼前的這隻鐲子上的裂紋並不是裂紋,它當真有一個極細的缺口。
&ldo;那李行導演也是你們漕幫的人嗎?&rdo;
&ldo;不!他是天帝教的。李導的尊翁玉階先生是天帝教上人,和咱們漕幫沒有關係。&rdo;
老大哥的意思是,戴那鐲子‐‐也就是玦‐‐的人自是漕幫光棍,經由電影的公開上演,卻在向某個特定的人傳遞殺人的指示。而這個被利用來教唆殺人的演員本人並不知情。但是此人居然是我從小就迷戀著想娶回家當媳婦兒的唐寶雲‐‐事實上,後來若非孫小五長得酷似唐寶雲,難說我會不會有興趣把她帶到植物園摸幾把。
&ldo;不會罷!&rdo;我驚叫出聲。老大哥一掌捂住我的嘴,四下裡看了看。看什麼呢?小天井裡什麼都沒有,除了幾盆花糙和一個廢棄不用的煤球爐子。老大哥硬是拉開爐門,朝裡尋了一遍,道:&ldo;隔牆有耳這話你聽說過沒有?&rdo;
然後他低聲告訴我:《婉君表妹》上演首日首場,松山一家戲院二樓包廂裡死了個人。人是怎麼個死法兒呢?散戲之後,清場的女工發現他老兄垂頭坐著,似是睡著了,搖之撼之都醒不過來,再仔細一打量,女工的手上沾滿了滑膩膩黏濕濕的鮮血‐‐座位上那人是叫人用一支四寸長的鋼釘從椅背後面洞穿而入、直貫心窩而亡,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