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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館在一條繁華的商業上,修繕的十分精美。每次有上京的同鄉基本都會選擇在附近的客棧落腳。如果要想找人手的話,這裡很合適。
林明嵐從馬車上跳下來,揮揮手示意準備搬腳凳的夥計挪開。抬眼就瞧見會館的門匾,楷書的門匾寫出了狂草的肆意。落款是幾十年的三元及第的狀元,正是金陵人。
當年該是何等的春風得意啊!
他正想邁步進門,聽到一個遲疑的聲音:「林公子?」
林明嵐回頭。
「果然是你,我還以為我看錯了。」身著藍衣的杜曇姑娘款款而來,身後跟著個圓臉丫頭,見禮之後,「難得有緣,居然在京城碰見。」
「我上京來求學。杜姑娘呢?」
「我家的生意打算擴充套件到京城,我是上來打聽情況。」
「原來如此。」林明嵐恍然大悟,他還記得杜姑娘家裡的生意做的不錯。
兩人一起進了會館。林明嵐去了前頭,問了主事人,「最近有同鄉的青壯出來找活幹麼?」
「有有有,您要多少?」
「暫時定十人吧,不過不是現在。等我需要的時候會來通知,酬勞比市價高,但一定要身家清白可靠的。」林明嵐突然想到自己平時根本沒有時間把控整個流程,做事的人找到了,還需要一個領頭的,話到嘴邊就該了口。
恐怕還需要從舅舅那裡調一個合適的人選來牽頭。
「林公子在犯愁?能說說麼?說不定我能解決?」
「缺個管事。」
「能叫林公子留心的,肯定是日進鬥金的買賣。」
「不是買賣,是個研究?!。」林明嵐想比劃兩下,又不知怎麼說。「是我最近想做個新東西,但是自個沒有時間時時跟進。所以想找個管事。」
「那林公子覺得我怎麼樣?」杜姑娘嘴上好似在開玩笑,實際上眼睛裡透露著認真的意思。
咦?杜姑娘算是毛遂自薦?倒也不是不行雖然認識她不久,但對她的人品他是信得過的,杜姑娘的姨媽跟王氏玩的很好,照顧一下好像也行?
而且管事最重要是細心。
「我家的田莊一直都是我在管理,想必管點事也不在話下。而且很長一段時間我都在京城,林公子覺得怎麼樣?」
林明嵐覺得都主動提了,好像也沒有什麼不妥。爽快的說:「行,杜姑娘的美意我就承了,但是咱們按著正常的契約走,會館正好有見證人,就把契約簽了。」
旁邊的主事人知趣兒的把筆墨遞了上來。林明嵐刷刷幾筆,按著格式把契約起草好,主事者也識文斷字,謄抄了兩份,然後簽下了自己的大名,還把隨身帶著的小印印章。
杜曇簽下秀氣的小楷,也印章為證。一份契約成了!
「我暫時住在客棧,等以後找到落腳點,會給你留信,你住在哪裡?」
「學府巷,門口有個柳樹的就是了,給門房留信就行。」
兩人交代了幾句以後怎麼通訊,就分別離開。一直跟在杜曇後面的小丫頭這才開口問道:「小姐,咱們自己家裡的生意都管不過來,哪裡還有空去管別人家的事情啊!」她在杜曇身邊已久,雖然不解但是也沒有當面問出來。
「不為什麼!」她家小姐拋下一句話,自顧自的上了馬車,掀起車簾,「跟上啦!」
「來了小姐!」想不通就不去想,小丫頭覺得就算天塌下有小姐頂著,就把這個疑問拋到腦後。
作者有話要說: 時文來自百度
度娘萬才!
第七十五章
陶子華言而有信, 等林明嵐真的把玻璃瓶給他帶過來的,直接把五兩銀子塞到了他手上。本來林明嵐又不缺這點銀子,但是陶子華振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