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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冉”是由父母兩人的姓組在一起的名字,這樣看當初夫妻兩人關係相當不錯。
將結婚證等裝好,樂冉開始看記載的日記。
樂冉以前也有記日記本的習慣,後來工作慢慢就沒時間寫了。幾本日記封面上都記載了日期,從1991年到1997年,日記本很厚,原來的樂冉也不是天天都寫日記,所以一共有三本,樂冉從第一本開始翻。
第一頁的空白頁上寫了兩個小小的字“樂冉”,字跡娟秀乾淨,名字下面寫著日記本買來時的日期。
樂冉翻開第一篇日記。
1991年7月7日
今天爸爸帶回來一個抱著孩子的女人,那女人開著玩笑把懷裡的小孩塞到媽媽手上,說要把孩子給我們,媽媽傻乎乎地說,做孃的怎麼捨得。
在此之前,出軌,小三,私生子,這些東西統統都只是寫在本子上跟我毫無關係的詞語,但現在我發現它們離我好近。
我發誓,我會永遠恨你們!
再往後翻,1992年9月15日
今天唐敏來我家借書,媽媽忽然跑進屋子趴在床上哭了起來,那人正和他的狐朋狗友談笑風生,聽到媽媽的哭聲後幾個人躊躇了一會陸續走了,那人大概已經煩了,不耐煩再跟媽媽說一句話,我真想衝過去打他一頓,發誓再也不認他這個父親,可是不管用。
我什麼都做不了。
老天爺一點都不公平!
1993年2月1日
新年到了,我和媽媽回了老家農村。
回到老家的第一天我就害怕出門,害怕別人問我話,更害怕我會因為一句話在外人面前哭的很難看。我害怕別人說的每一句話,彷彿每一句話都是在談論我,可憐我。
今天我偷聽到奶奶的抱怨了,她嫌媽媽不知變通,不會籠絡丈夫,不知道尊重婆婆,回到家就只會哭。
我討厭奶奶。
村裡人都說媽媽瘋了,其實不是,媽媽沒瘋,我知道她只是對這個骯髒的世界絕望了。
1995年11月6日
還有一年,再等一年……
1997年3月1日
我當兵了,媽媽,你再也不用受委屈了,我會養活你。
我們一定會活的比他們還要好,他們一定會受到報應的!!!
1997年5月5日
邊琛說國家保護軍婚,我是軍人,他也是軍人,只要我們結了婚未來不會有任何人可以褻瀆我們的家庭。
可是我被人排擠了,其他的女兵都說我背叛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搶了沈姝的心上人。
可是,沈姝不是我最好的朋友,她也從來沒告訴過我她的心上人是誰。
可是沒有人會相信我。
她們私底下把我比作林黛玉,認為我尖酸刻薄不討人喜歡,把沈姝比作薛寶釵,因為她高貴大方,為人隨和。我們唯一不同於林黛玉和薛寶釵的就是,林黛玉出身比薛寶釵好,而沈姝出身比我好。
如果,名利財富就是人們畢生的追求,那麼我會試著去做,總有一天我會將那些嘲笑作踐我的人踩在腳底下。
…………
樂冉闔上日記本,盯著封面上開的正濃的臘梅,良久沒有說話。
第5章 宿命的敵人
冉梅和唐敏回來的時候手裡各自拿了一大兜的東西,肉類和蔬菜塞得滿滿當當,冉梅還念著樂冉喜歡酸奶一類的甜品飲料,拿的兩隻手都空不出來了。
樂冉早已將東西收拾妥當,給她們開了門招呼著幫忙拿了東西,對著冉梅微顯抱怨:“媽也真是的,你們買這麼多東西怎麼拿得動?”
唐敏嘿嘿一笑,不等冉梅開口便道:“阿姨那是心疼你,買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