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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的變化。
原來一切都是他回到了十年之前。
十年之前,也就是現在,按照原本的軌跡,李銘沒有幾天就會出去打工。
而這一去就是十年之久。
再也沒有回來過。
與父親大吵一架的他發誓自己如果不混出個人樣來,就一輩子不會這個家,他要證明給父親看,自己不是個廢物。
帶著母親給他的一千塊錢,李銘離開了家,開始了在外面闖蕩。
先是給人當網管。
後來當過推銷員,可惜不善言辭的他根本就沒有賣出個一件自己推銷的東西。
到工地幹過農民工,可惜最後包工頭嫌棄他幹活沒有別人多把他給炒了。
賣過盜版光碟和黃。色。書刊,擺過路邊攤,不過總是被那些城管追。
進過水泥廠當工人,不過也因此在裡面落下了一身的病症。
收過垃圾,當過掃大街的環衛工,幹過保安。
李銘幾乎把自己能夠乾的工作都幹了一遍,並且晚上還兼職寫小說,可惜的是他寫的小說都撲街了,就算是成績最好的一本也只是能勉強給他賺點菸錢。
雖然有著本科的學位證,不過他是一個普通的三本院校畢業的,在這個大學生滿地走的年代,沒有找到和自己專業對口的大學生多如牛毛。
更何況同等條件下人家為什麼不選擇那些學位比李銘高的,專業學校比李銘強的。
所以李銘一直沒有找到一個好的工作。
而且就算是找到一個,工資也不是很高。
李銘在外面闖蕩了十年之久,積蓄才十萬左右。
這不要說是在大城市了,就算是回到自家的那個小縣城,十萬塊能夠買什麼,也只是夠一套普通的房子的首付。
李銘可以說是混得悽慘至極。
不說他還每年過年的時間給家裡寄點錢,讓父母買點新衣裳穿。
母親無數次讓他回家了,說讓舅舅給他在縣城裡找個工作,雖然每次聽到母親這麼說他都有種熱淚盈眶的衝動,不過倔強的他還是不願意這麼灰溜溜的回到老家縣城去。
直到因為在外面打工身體積累了無數的毛病,最終昏迷被同事送進了醫院。
醫生告訴他,他身體的毛病很多,多是因為經常熬夜,睡眠不足,還有其他工作中留下的毛病,這些毛病積累下來才導致他的身體最終累垮。
醫生建議他休息,並且及時醫治,要不然拖下去的話會有生命危險。
可是那高昂的費用吧李銘嚇退了。
最終他決定不醫治了。
以前怎麼過,以後還是怎麼過。
直到他開始經常性的頭暈,眼前發黑,還昏迷了好幾次之後。
他所在的那個小單位的老闆把李銘給勸回去了,說是崗位給他留著,等他那天好了那天就可以回來上班。
還提前結了工資給李銘,多給了三千。
李銘只有苦笑著帶著多了三千塊的工資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地方。
他知道,自己現在的狀態出去找工作是沒有人會把工作給他的。
他就只能呆在這裡,天天上網,看小說,寫小說。
李銘的出租屋是那種一間房間被房東用木板分成好幾間的那種。
裡面的環境這些都很差,但是勝在便宜,一個月只需要二百塊,每半年交一次。
這時的李銘也知道自己的身體可能不行了,除了給自己留下五千塊錢生活之外,就把所有的積蓄都寄給了母親。
而就在一天晚上,李銘倒水吃藥,把水放在電腦桌上,準備等開水冷一點之後吃點感冒藥的他一不小心把水打翻了,然後就是在慌亂之中觸電而亡,回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