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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除了工作上兢兢業業,我對高宗明的“付出”實在不多。當我下決心去一趟高宗明家裡時,該帶上什麼東西卻讓我犯了難,決不能空手去,這是肯定的,畢竟是到領導家裡去,問題是帶什麼好。
此時我才意識到自己有多落伍,工作這麼多年來,竟然沒有去過一次領導家,不要說年關的送禮活動,就是哪位領導讓我送一份材料到他家的機會都沒有,可見領導們都是把自己的門護得好好的,不是自己人決不能讓其進家門。現在我才體會到一些書上說的送禮的艱辛和刻意是何滋味。送禮者可謂是絞盡腦汁。
給領導送禮,如果你送輕了,比如說送兩根香蕉、三個蘋果、四個橘子、五顆葡萄,人家會覺得你沒有誠意,送重了,象我等人物不僅送不起,又容易給領導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我看到一本書上說,小禮要大,大禮要小。話說得輕巧,關鍵是實踐中具體如何把握。從我的實際出發,最理想的是我送出去的禮物,高宗明喜歡,容易收,又花不了我多少錢,但最重要的是,要把我的心意傳達到位,比如讓高宗明明白,並且接受我的想法,贊同我的想法:我,許為義,是新局長秘書的最合適人選。
書上說(書上說的未必就不對嘛,學透理論,再結合實踐),送禮要出奇出新。問題又來了,怎樣做才能做到出奇制勝。我不免責怪起高宗明,為什麼平時就不稍稍提示提示呢,害得你的手下人苦思冥想,腦細胞死了不少。
如果送禮物件明碼標價,倒省了送禮者不少心思,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見機行事即可。如早已落馬的黑龍江省某市市委書記馬某,是一個典型的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事的官員,市場經濟追求參與雙方的“雙贏”,馬某就是“買官賣官——雙贏”的忠實實踐者,民間流傳,仕途上有求於他的下層官員,10萬掛個號,20萬發個文,30萬報個到,超市一般明碼標價,童叟無欺。
馬某被雙規後,該市官場人心惶惶,老百姓戲言,馬某被雙規後,比在位時更加厲害了,想讓誰下就讓誰下,一句話的事,比起當初要把人家任起來,需要走一套嚴格程式而言,馬某的威風不僅猶存,而且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象“買官賣官——雙贏”之類的官場套話還有很多,比如:跑官賣官——競爭上崗;官員豪賭——盤活國有資產;官員“公”嫖——刺激消費;貪汙受賄——擴大內需;官匪勾結——強強聯合;公款消費——假日經濟;下崗當三陪——再就業;開發區變紅燈區——與國際接軌……
第十二章 我是許為義(15)
都怪刁民們吃飽了沒事幹就專門搞這種下三爛的東西,嚴重敗壞人民公僕形象,如果豫劇中那個清正不阿的七品芝麻官還在就好了,“來者何人,為何私闖公堂?”,不由分說,屁股上先打上五十殺威棒,再論是非。
給市委書記馬某送禮的人,多半並不會自掏腰包,即使暫時自掏腰包,也會象古代的買官者,加倍償還自身損失,不過古代是朝廷賣官,或者說國家賣官,收入是收歸國庫的,儘管那國庫也可以說歸皇帝一家所有,但現在的賣官收入卻進入了賣官者不同個人的腰包。
不論誰賣官,後果都是一樣的,《太平御覽》總結出:“鬻官者,欲民之死”,也就是說,買官賣官,是要把老百姓逼上死路的,鬧不好是要揭竿而起,逼上梁山的。
所以,送禮經濟現在在很大程度上已經發展成用公家的錢送禮,再用公家的權還禮的怪異之物。送禮,已經成為整個社會必須面對的一個嚴重問題。
當然,單純把送禮理解為下級向上級送禮,就未免狹隘了,物理學告訴我們,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所以既有基層官員、職能部門幹部、企事業單位負責人,以及純粹的經商者,他們專門跑領導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