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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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帶回家。我就反駁我不能把這麼小的孩子捆在身上出去買菜;他抱怨孩子半夜起來哭他白天老打哈欠;他抱怨怎麼老給孩子洗澡還要拖上他……
每天晚上,在那個因電壓不足而發紅的燈下,我聞不著窗外飄來的花香,聽不見鄰居家的美妙歌聲,只有火藥味迎鼻撲來。刀光劍影摔摔打打,帶著怒氣上床,我不願意靠他,周公之禮形同虛設。
越是這樣,一到傍晚,趙趙的電話就來了,他開始今天開會,明天加班。如果哪個星期天碰巧沒有任何應酬,他就死豬一樣地在家睡上一整天,任我大呼小叫,他或者急了,就咕噥一聲:“真×他親孃……”穿上衣服就走,他罵人從不口吃。
此時,我已不再幻想他能像他父母那樣跟我一起包包子。一星期能有一半的晚上兩人坐在一起吃頓飯更是奢望,而且吃著吃著,筷子勺子就變成了武器,珍饈美味,食不下咽,常以我淚流滿面沉重地收場。
趙趙開始夜不歸宿,我一遍一遍地呼他,都如潑出去的水。
下半夜,孩子又起來哭鬧,我呼地從床上跳起來,這日子真是沒法過了,我抓起電話,直拔他媽家。
天亮了,趙趙青著眼圈回來了。我是他老婆,我一看就明白他幹了什麼,還沒等我開口,他就歇斯底里地大叫:
“你……半夜給我媽打電話你都說了什麼?你……說。”
我冷笑一聲:“你先說你去哪裡了,為什麼不回來睡?”
“你管不著!”趙趙暴跳如雷,我也暴跳如雷,我一眼瞥見小方桌上放著切熟食的柳葉菜刀,冷森森地散著陰光,趙趙也盯上了……
“哇!”床上的女兒瞪著小眼,趴著大哭起來。
日子沒法過了。
我抱著六個月的女兒逃回孃家。
這一年夏天熱得百年不遇,我媽找了片涼蓆往地上一鋪,那是我和女兒的床。
也許是暑熱難耐,妮妮天天準時在晚上十點起來哭,直哭到下半夜三點,這時,我抱著她走來走去,吃了奶,一放下還是哭,然後我就再抱起來唱“太陽光,金亮亮,公雞唱三唱。”我抱累了,父親便爬起來,赤膊上陣,肩上搭一塊尿布,抱著那個光身子的小肉墩,唱:“太陽光,金亮亮,公雞跳三跳。”然後就抱著她抖三抖,妮妮覺得跳得新鮮,就停一陣哭聲。
父親剛得意了沒幾天,這一招也不靈了,歌詞又變成了“太陽光,金亮亮,妮妮跳三跳。”這一下子果然靈,跳著跳著,妮妮睡著了,一放下她,馬上又“哇哇”大哭。我也偷偷地哭,看著一家老少晝夜不寧,我實在不忍心讓我父母再來當兩代人的父母。
那天早晨起來,把妮妮收拾利索,我去找我當律師的同學。她聽我講了半天后就勸我:“孩子這麼小,你還沒休完產假,房子是趙趙他爸的戶頭,不可能歸你和孩子,你一點好處都得不到,離婚對你很不利。”我說:“寧可餓死,不願再生那個氣,不想再過那種日子。”我的同學講得很實在,可我認為她當時連個男朋友都沒有,怎麼能理解我的苦楚。
正在這時,趙趙來電話了,他說我們是不是儘快把離婚的事辦完。
我正在給孩子餵奶,咬牙切齒地說:“行!”把孩子往床上一放,頭也不回地在女兒的尖利哭聲中出了門。
在街道辦事處門外,趙趙咬著一袋冰塊,沒進門他就告誡我:“我告訴你,……你不許說原因,就說性格不合,結婚自由,離……婚自由。”我沒和他對打,我想這痛苦就要結束了,我看到了希望。
誰知卻被街道主任老太太罵出來:“什麼結婚自由,離婚自由,誰他媽的敢自由,這叫‘結婚自主,離婚自願。’別找事了,孩子那麼小,回家考慮考慮吧。”
我知道找錯了地方,辦離婚的地方似乎在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