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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甩甩手爪上粘染的汙血,回頭看著樂寶,想看牠還會做出什麼樣的抉擇,也為自己下面的行程儘早做出抉擇。

看著小人兒,帶著一臉的無所適從。小爪爪開始摳我初見牠時,帶著牠鑽進被植物嚴重掩埋的路邊樓區,在小服裝店裡翻來的揹帶童裝上繡的花朵。當時翻了兩座樓下的小店,才找到了幾桶放置了幾個月的桶裝水,控著力度,給小丫頭洗了個香噴噴。現在,那好不容易剛洗乾淨兩天的小臉上,因為與“哥哥”的親近,又蹭上了血汙。

“以現在咱們的條件,你一定要和牠們在一起,就沒法和阿姨一起走了。因為,你的哥哥固然可以試著用變異獸的血養著,但養著一具不知會不會醒來,醒來後也不知是不是你哥哥的屍體,這本身就既冒險也無意義。你不如把牠安葬了,讓牠安安靜靜地走。

你還記得,‘叔叔’當時對你說‘哥哥’的事情時說過:‘至少他是做為一個人死的’這句話吧。你能理解當時的‘叔叔’說這句話的意思嗎?至於你的叔叔,阿姨除了打廢了牠,否則沒有時刻控制著你叔叔,讓牠聽咱們指揮的能力。若是你能隨時控制牠,讓牠聽你話,聽你指揮。那就可以跟著咱們走。”

其實這樣一頭喪屍,以我現在域的能力,在一個範圍內,完全可以隨時監視著牠,控制著牠,讓牠怎樣就怎樣。但帶牠上路,這需要投入的專注力就太多了,等於我必須分秒不差的盯著牠,“操縱”著牠,路上還要“伺候”著牠。而且在“叔叔”可能的“清醒”之前,萬一路上出現什麼狀況,我必須全力應對時,還要防著這傢伙出於“本性”的突然“背刺”。

所以從我的角度說,生前確實是個好人的“叔叔”,卻是個陌生人。同樣費大勁地操這份心、勞這份力、冒這個險,不如趕快找到舅舅,陪著他老人家“進化”去。而且,牠現在的捕食能力,確實超出了我對“純喪屍”的“容忍度”。

我覺得自己有點虛偽,既不想參與人類對喪屍的“清剿”,也不願看到親人和戰士們被變異喪屍傷害。我就這樣龜縮著,只在被“邀請”時,才“堅定”一陣子自己的立場。但事情一結束,就又陷入是、否、對、錯的燒腦迴圈。

看小人兒陷入更深的為難中,我先做了決定。反正外面暴雨未停,我不如找間乾淨的宿舍讓自己“休息”一下,或者乾脆找把傘回圖書館去靜靜的看會兒書。反正這喪屍“叔叔”想自然恢復,且得有些時間,小丫頭要是想給牠覓食,也得有些時間去做。就讓孩子自己做最終的決定,是留在這裡陪“叔叔”,還是到圖書館去找我。

畢竟,對其他人類或喪屍來說,牠並不是末世初期那個需要人保護的小女孩了!

把我的意向和樂寶仔細說了個清楚,我便循著剛剛入樓時的記憶,推開了一樓管理員室的木門。落滿灰塵的掛衣架底層,兩把傘安靜地等待在這裡。這是自灰雨後便被主人一直留在這兒了吧。

——

抬起頭,合上看了不過二、三十頁的《酉陽雜俎》。穿過圖書館窗外已變得平穩細密的雨幕,將注意力投向我才離開不久的,校園西北角的男生公寓。

那個男孩被轉移了!

轉移的距離並不遠,是男生公寓旁邊,用以存放公寓傢俱的地下室。這丫頭控制不了高階別的“叔叔”,卻能控制最低階的喪屍。數量雖少,但搬個人卻是足夠了。

這是要長期抗戰了?

我教過牠,想保持“思想”就不能再吃人,更不能吃喪屍。好在城市裡老鼠和巨大化的昆蟲,以及半大的鳥雀,都能暫時維持牠的思想不那麼快的被“淹沒”,但遠離與喪屍過近的“食材”,在城市裡是很難達成的。雖然,在這裡我刻意忽略了陳楓這個“另類”。但潛意識裡,我依然認為,陳楓如果不徹底改變“食譜”,在不會太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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