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頁 (第2/2頁)
懷星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這事過後,家裡人就當他瘋了,算是放棄了他,也沒人再管他做什麼了。
所有人都離開之後,明義呆坐在原地,無知無覺似的,臉上有細細的眼淚一直在流。
過了一會,他突然活了過來,猛然開始在懷裡摸索著什麼,最終摸出一根竹笛。
他嘴唇哆嗦著,捧著這根竹笛,眼淚不自覺流得更洶湧了,眼睛卻亮了起來。
——
接下來的那大半生,他做的事才是真正的瘋狂。明義沉浸其中,親眼看著自己發瘋。
他當初吞吃賀忱的骨灰,是準備用自己的血肉之軀,為賀忱養魂。
這是他從前在一本殘卷裡讀到的偏門,真假未知,而且若真要按照這個法子來,施法者會痛苦至極,虛弱至極。且逆天改命會遭到反噬,很可能魂沒養好,他往後也落得個魂飛魄散的下場。
但他只能死死抓住這唯一一根救命稻草,拿命來試一回。
於是,骨灰在體內日日燒心灼肺,骨笛夜夜撕破他的身體、吞吃他的血肉,他便這樣苦苦熬著,期盼著能將他的小妖怪一縷魂魄拉回世間。
日積月累之下,明義的體質也漸漸變了,成了半人半妖半鬼的體質。他陽壽早已耗盡,卻生生撐了好久都沒死,直到賀忱的魂真的有了一點要聚攏的意思。
可明義也已經油盡燈枯了,再也不能強留在世間。他死的時候還不放心,明明該魂飛魄散永不入輪迴,但硬是憑著執念,百年之後,又往這世上來了一趟。
……也就成了這一世的明義。
但是就像自殺的人總會重複自殺時的景象,他雖然又來了世上,卻仍舊每天都在重複那些最痛苦的經歷。每一夜,他都在以身飼妖。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