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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離開單位,沒有離開家。幾百塊錢一瓶的香水對我來說,從來不是問題。可是現在,最起碼要寫上一星期的節目稿子,才能換回來。還應該和殷力對分一半的電話費。雖然他不會和我計較。想了一會現實的問題。如果生活中我有認真思考的時候。除了寫稿,大部分也就是和錢有關了。可是這個問題到最後總是使人鬱悶。比如王菲做個百事可樂的廣告,就有上千萬美元的收入。我花上三生三世的時間寫稿子,也賺不了那麼多。所以她可以做出酷的表情,對任何人愛理不理。即使是唱片公司的老闆,也不用看他太久的臉色。因為她說5年後就打算退休。
足夠了足夠了。
思路散漫地想了半天以後,我給了自己一個簡單的結論:繼續寫稿。兩天後去電臺領稿費。
寫完稿子是早上8點鐘了。一邊列印,一邊去廚房拿冰牛奶喝。然後把房間的窗簾拉嚴。燦爛的陽光和湧動的人群都不屬於我。在床上躺下來以後,我把被子蓋住自己的頭。我回想了一下自己在見到林之前做的那個夢。很奇怪,以前我從來沒有做過這樣的夢。是一條夜色中寂靜的黑暗的河流。我站在旁邊,看著它。它被茂盛的浮萍所遮蓋,已經看不到河水。只有浮萍開出來的藍紫色花朵散發出詭異的光澤。
我看著它們。我內心被誘惑的心動終於無法剋制。於是我走了過去。我的腳下是一片虛無。在浮萍斷裂的聲音中,我慢慢地下沉。腐爛芳香的氣息和冰涼的河水無聲地把我浸潤。可是我的心裡卻有無限快樂。
那個男人潮濕的眼睛在黑暗中一閃而過。
在他無助而粗暴地把我擁在懷裡的那一刻,我聽到他的心跳。
我閉上了眼睛。
那個早上一醒來就覺得心情不好。
首先是父親打了一個電話過來。一開始口氣是好的。叫我回家,說如果真不想回去上班,就重新替我找工作。我說,不用你管,我想好是要去北京的。
不許去北京。父親說。
你沒有權利限制我的生活。
電話斷了。父親還是沉著的。最起碼他想到,如果我身無分文,最後還是得回去。可是我一直都在想著擺脫這個家。這個家除了錢,什麼都沒有。
但是我呢,我是連錢也沒有。
我在殷力的衣櫥裡找了一件黑色的長袖t恤,還是拖拖拉拉的舊仔褲。他的襯衣都可以做我的外套。然後拿了一個蘋果,去地鐵坐車。要交稿子,要拿薪水。雖然我一點也不想看到那幾張討厭的臉。在地鐵車站,我又遭受一次打擊。碰到高中時的男友和他的妻子。
那時我剛好蹲在候車站臺上啃蘋果。
我喜歡看到陌生人。看他們一群群從我身邊走過。我們之間的距離最近的時候只有兩公分。可彼此的靈魂卻相隔千里。城市的生活給人的感覺總是冷漠。
而我是個好奇的人。小時候,我常常一動不動地看著別人的眼睛。那時候別人常對我父母說,這個女孩子一點都不怕生。
長大以後,有很多人提醒過我,不能放肆地看別人的眼睛。尤其是對男人。因為這對他們來說,可能是種誘惑。可是我已經改不過來。
我常常想,那個被我看著的人,他是不是會走過來和我說話。我希望他能夠把我帶走。
然後一個高個子的男人走過來叫我,小安。我的嘴張了半天,終於叫出他的名字。你好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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