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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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無兄弟撐腰。與我李氏做對,你得掂量仔細,你有沒有那樣的本事。
“我不是怕死,我只是不能拖累我的父母;我不是不想應他的心思,只是那本不是我願意走想走的路。”
是的,葉庭景他很好,皇族子弟高傲者多,行事狂囂目中無人者彼彼皆是。可他不,葉庭景從踏入王清荷眼簾的那刻起,便似一個飽讀詩文溫文爾貴的朱門公子,見識淵博卻不拘泥於形式,明知王清荷是女扮男裝,卻依然笑指談天。
如果他不是皇子,不是太子該多好?
只可惜他偏偏是,不僅是皇子,還是嫡子,不只是太子,還是李皇后一族最倚重的太子。文帝謙和,李皇后強權,後族之勢在那時已然勢重難返,葉庭景他……
他明天就要來了!
來沈府,帶著他的兒子,那個已經不能再叫沈世宗的皇子葉錦天來沈府最後拜別他的養父母。
然後……
“阿清,我們已經盡力了。該教世雅的都教給她了,該做的努力也都做了。世宗一向敬重你,又疼愛世雅,他會照顧好世雅的。我們離開盛華,是祖制,也是對他們兩個最好的法子。”
盛華有制:庶生皇子的養父母在皇子歸於皇室後,須消失於世,不得再現。身名可恩封國公,子女享蔭。
這法子是聖誠仁武威皇后提議,太祖皇帝親訂。為的就是防庶生皇子與養父母感情過重!庶生子歸生皇室時,大半已經懂事。若與養父母感情太甚,便會直接影響與宗室的親近,甚至會導致他日登基後的‘外戚’干政。不殺,便已是仁慈。當然,也是無法,否則誰家還敢認真養育庶生皇子?子女享蔭,自國公祿起,最起碼五代衣食無憂,富貴榮華。
沈庭道理想得很明白,可話說得卻很無奈。
因為他很明白,自家的情況不同於他家。葉庭景為什麼在大婚不到半後就納了楊氏為妃?為什麼那麼快就讓楊氏生下了孩子?一個兒子放在誰家不好,偏要放在沈家?阿清當時已經懷孕七月,所有看過的大夫都說這是一個女胎!
那個男人啊!
他沒戲,便把主意打到兒子身上。他娶不到阿清,便要兒子娶阿清的女兒。
世宗,世雅?
連名字都是他‘聖賞’的。
這算什麼?
不得不放手後的代價?
沈庭對葉庭景的這種‘廝纏’很撇嘴,可是也不得不承認,這樣的‘處罰’對於沈庭這個敢搶他女人的下臣來說,已經是極度仁慈了。雖然仁慈的代價是沈庭不得不‘娶’了區湄江,不得不和阿清一‘鬧’十幾年,不得不接受女兒厭惡傷心的眼神。想起世雅那天,擺在明面上的退步、不信,沈庭就覺得酸澀難當。自己只有這麼一個女兒,可偏偏無法疼起,不能疼起。
從世雅懂事起,就不得不處處偏疼那個不是自己女兒的平雅,惹她生氣惹她發飈。然後用‘事實’來讓她看清現實,認清世情,看清楚男人的本性。一步一步的想法設法,一步一步的爭纏狠鬥。雖然一次一次的輸,可是……也許世雅的那些招術真的不是很好,可是卻換來了世宗對妹妹無限的疼愛。沈庭不會忘記世雅七歲抓髻那年,世宗是如何和妹妹同謀,將一條七步蛇扔到平雅的床上。那是唯一一次的得逞,高興的兩個小傢伙滿家裡找不到高興的地方,就爬到地窖裡笑了一個痛快。滾得滿身都是泥的爬上來,眼睛笑得紅紅的,捱了罰一併頂書跪在廊子下,一雙小手牽了那麼緊……
“這個夜,好長。”
四月十四,最後在東京呆的一個夜。自此再也看不到東京的圓月如盤,弦月如勾。只能滑船海外,再不歸鄉。想到此間,王清荷眼圈一紅,轉身看著站在身後的沈庭:“業之,我對不起你。”不但沒有能給你沈家留個後,還得讓你和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