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頁 (第2/2頁)
露雪霜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rdo;
朱壽還在擼小毛毛。
小奶狗的毛毛和大狗的毛毛手感完全不一樣,特別軟特別滑,十分有手感。
就是朱壽的手有點兒涼,擼得小毛毛瑟瑟發抖。
可是小毛毛又十分渴望知道小主人的近況,硬是忍著對朱壽的本能恐懼蹲在他腳邊豎起耳朵認真傾聽。
撞藍妙杉那個人叫汪勇堅,是一個小建材商,在犯事之前還與泰宏房地產工地有過生意往來,所以他才會熟悉房地產工地的情況,撞了人就直接將人拉去正在施工的工地企圖毀屍滅跡。
若不是萌萌太給力,藍妙杉就真的要含冤而死了。
幸好警方只用了半天時間就抓到了汪勇堅。
其實如果是萌萌出手的話會更快,再給它一小時就能連犯人帶受害者一起送給邱弘深。
&ldo;就是現在的律法……&rdo;
聽朱壽的語氣,明顯他對那個惡徒得到的刑罰不滿意。
要他還是皇帝,早就將汪勇堅砍了。
警察審訊一開始並不順利,汪勇堅被捕的時候拘捕不說還叫囂著某某廳長是他舅,要警察立即將他無罪釋放,若不然要他們好看。
鐵證如山之下汪勇堅仍面不改色拒不認罪,說什麼人不是他撞的,是某某車牌的車主撞的。
他倒是很清楚自己套牌的車主是誰呀。
汪勇堅開套牌車,那是因為他的駕照早就在一次車禍撞死人中被吊銷了。
沒保險賠錢,汪勇堅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人帶走。
現場沒人就沒車禍,沒車禍就不用賠錢。
如此令人髮指的野蠻強盜邏輯。
徐寬分析得好,像汪勇堅這種漠視人命活埋殺人沒有一點遲疑的罪犯,絕對不可能是第一次犯罪。
朱壽對自己偷聽徐寬的行為一點兒都不心虛,甚至還對徐寬的分析十分意動。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