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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章 解釋
新望村沒有初中,上初中得去鎮裡。
靳澤他爸死的頭一年,他在鎮裡上初一。初中是寄宿制,週末晚上去,週六早上放學。靳澤為了省路費,一般一個月才回家一次。不回去的那個週末靳澤就會去撿地上沒人要的空瓶,攢一袋後賣個幾毛一塊。回去的那個周,靳澤則會週末一大早就趕過來,去菜場門口賣些蘑菇。
攢了一個多學期,也攢了十來塊。就在他想著放寒假後給他媽買雙手套,再買條圍巾時。
班上最有錢學生的錢被人偷了。
據那個男生說,他離開教室忘記帶錢包了,而當時班裡只剩下靳澤一個人。
等他再次回教室找錢包時,裡面的錢早就不翼而飛,靳澤也不知道去哪了。
隔天他就看見靳澤書包裡多了十來塊零錢。
靳澤的鞋子是最破的,大冬天還穿著一雙開了口的膠鞋。
他沒錢,他想給媽媽買手套,他是最窮的學生,因為他最後一個在教室,所以他會偷錢,他是小偷,他百口莫辯。
靳澤母親沒讀過書,一輩子生活在新望村,走過最遠的距離是送自己的孩子去縣城讀高中。
一個大字不識的農村婦女,為了自己孩子的清白,站在校長辦公室,和一群高學歷,知識淵博的老師主任據理力爭。
「靳澤沒有偷錢!」
「你們不能冤枉他!」
時隔多年,場景再次重現。
「靳澤沒有放火!」
&ot;你們不能冤枉他!&ot;
他要錢,他不擇手段,他怎麼能拿到明耀的控制權?所以他放火,他舉報自己的師父,他狼子野心,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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