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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光太過長遠確實導致許信失去了很多生活的樂趣,但現在的她已經不會像以前一樣了——稍有不如意就往自己的胳膊上劃刀子,情緒低落就抽菸酗酒糟·蹋自己的身體,感情失意就抓著對方大吵大鬧,想著自己不舒服就一定不能讓對方好過。
那些對於現在的許信來說不過是年少氣盛罷了,也可能是疼得多了,漸漸變得麻木了,偶爾反而會把疼痛感當做自己還活著的證明。
不是有人說過那麼一句話麼——有些人二十多歲就死了,但八十歲才埋。
許信覺得自己可能早就已經死在得知沈思涵可能喜歡上了別人的那天了。不然,最喜歡把自己的難過情緒表現出來的她怎麼會那麼平靜呢……
平靜的像是變成了另一個人一樣。
而之後的日子,雖然也在若無其事的過,也在說笑在理所當然的做一切該做的事,許信卻感覺心裡那團會讓自己衝動讓自己不顧一切的火,熄滅了。
許信願意稱那個為「最初的愛」。
跟善變的人類一樣,愛其實也是一個變數,會在各種各樣的情況下產生不一樣的變化,愛情的代名詞其實也並不全是那些正面的形容詞彙,畢竟愛這個字眼都是心思狡詐的人類設計出來的,誰又能肯定的說愛就是世間珍寶呢?就像關於鑽石的謊言一樣,人類為了實現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什麼樣的謊話不能編造呢?
所以『我愛你』三個字,背後背負了太多的潛臺詞,但那個做承諾的人都不會說。他只會讓你相信他,卻忍心在你把自己全身心都託付的時候背叛你。原因只有一個——他厭倦了。
都說人類陷入愛情之後,多巴胺分泌最旺盛的時間段從半年到四年不等。人們會想盡辦法、不停努力的去延長這段時間,卻只是更多的敗在七年之癢而已。
而許信和沈思涵相識十年,在一起的時間已經馬上就要到四年了,就算沈思涵已經不喜歡許信了,也可以算是情有可原吧……
許信不會拿什麼『背叛是本能,忠誠才是違背本能的選擇』這種屁話來指責沈思涵什麼。因為沈思涵並不愛她,理論上來說,也並不存在背叛與否這種問題。畢竟許信選擇跟沈思涵在一起時,沈思涵就已經讓她做好心理準備了。
之後兩人鬧的最兇的那次,許信要走之前,沈思涵也再次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她只是不想讓許信離開而已,並不是真的離不開許信。
所以對於此時的許信來說愛不愛的早就不重要了,她只在意沈思涵還能陪她多久這件事。也經常會猜測,兩個人分開的那天會是什麼樣的理由,什麼樣的場景呢,她猜測不到未來的事,但卻冥冥之中有種預感,那一天,可能不遠了……
有一天,沈思涵公司忽然又下了一批調令,徵求人員調任東莞大區。據說好像是因為公司新洽談的專案已經正式開始預售了,新房案場渠道都缺人手,還是跟原來一樣,接受調任的人員可以直接應聘高一些的職位,然後就迅速走馬上任投入工作。
沈思涵興致勃勃的回來跟許信說的時候,許信第一次猶豫了。
「怎麼樣嘛?我先過去找房子同時熟悉一下工作,然後你整理好這邊的工作,收拾一下東西就搬過去。」
「我……還挺喜歡現在這份工作的,而且才剛穩定一些,又要搬家……」說實話,許信心裡是反對的。她透過這次找工作的經歷認識到了要找到一份合適自己的工作有多不容易,況且她現在在做的工作沒那麼累,最近轉正後,薪資也還不錯,也才熟悉了身邊的同事,老闆對待員工也很不錯。要想再找到這麼符合許信脾性的工作幾乎是不可能的,這點許信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你這工作掙得又不多,到那邊再換份工資高的唄。我這次調任的機會如果錯過了的話,下一次就不一定還要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