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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條行政原則規定:&ldo;為了順利地進行戰爭,兩國中任何一國的軍事基地、修理設施及軍需物品在必要時可由另一國的軍隊自由處置。&rdo;
鑑於在戰爭的年代裡英軍和美軍在北非和歐洲實際聯合起來的程度,這個檔案看來可能是頗為審慎的,但當我們回想到它是在美國還處於和平時期,美國人也還不一定會參戰的時候商定的,那末美國軍事部門敢於制定這樣一個協定的膽量也許已可以獲得讚許了。實際上,這個檔案並沒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它必須經兩國高階軍事和政冶當局的批准。雖然美國的陸軍部長和海軍部長對這個計劃已正式表示認可,總統卻始終沒有加以認可。不僅如此,整個計劃還取決於美國是否向德國正式宣戰。但由於這樣制定計劃,它帶來了某種道義上的義務和實際的後果。美國陸軍和海軍本身部署得就好象馬上要同德國開戰一樣,這就意味著陸海軍,特別是海軍,將按照abc-1採取行動。這些&ldo;除了作戰以外&rdo;的行動當然必須獲得總統的批准,但是這些行動累積起來,其力量使英美兩國在大西洋的合作如此密切,以致在12月7日以後過渡到全面交戰狀時,並沒有立即造成很大的差別。
但是,在太平洋方面就不是這種情形了。abc-1把太平洋方面各軍區的詳情細節留給美國、荷蘭和大英國協(美荷英)的武裝部隊當地司令官的代表們隨後舉行的一次會議去決定。1941年4月,適當的商談在新加坡舉行了。經過了一些相當激烈的爭論以後,美荷英會談達成了一項協定。各自負責的地區全劃定出來,保障海上交通和新加坡海軍基地的安全這兩個目標被宣佈為聯盟國在遠東的&ldo;最為重大的利益&rdo;所在。一般說來,日本的潛在力量大大地被低估了。起草這項協定的人們認為日本如果面對著堅強的英-荷-美政治陣線,可能不會發動戰爭,因而提出了一種最後通諜,先期規定了一些界限。倘使日本人的推進,超越了這些界限,就將成為有關各國開戰的理由。協定中籌劃的部隊的戰略部署是要求集中在作為主要基地的新加坡,同時守住香港和菲律賓這兩個前進基地,從這兩處封鎖和襲擊日本。但考慮到這兩個前進基地可能會被攻佔,因而也規定了撤退的計劃。
當這個協定的文字送給美國陸軍參謀長喬治&iddot;c&iddot;馬歇爾將軍和海軍作戰部長h&iddot;r&iddot;斯塔克誨軍上將時,他們在1941年7月3日聯合加以拒絕。斯塔克進而收回原來批准的指示美國亞洲艦隊的司令官在萬一發生戰爭時,在英國的戰略指揮下作戰的那道命令。美荷英協定的戰略原則不符合美國的設想,任何人,連羅斯福本人,也不能使美國對這一計劃的政治條款承擔義務。
美國人的拒絕美荷英協定,標誌著達成一項太平洋全面計劃的努力已告失敗。每個國家都隨之自行制定計劃和作出準備,但仍然繼續進行商談,希望最後能由此達成全面的協議。透過這些途徑,美荷英計劃的重要部分總算搶救出來了。因此在珍珠港事件發生時實施的美國海軍作戰計劃打算把美國亞洲艦隊的大部分從中國和菲律賓派遣到南方的馬來亞和荷屬東印度群島,交由英國指揮。而且,象abc-1中先前所商定的那樣,英國人在1941年秋也派遣了&ldo;威爾斯親王&rdo;號和&ldo;擊退&rdo;號以及四艘驅逐艦到新加坡,開始加強他們在遠東海域內的艦隊。
但是,美國、英國、荷蘭及澳大利亞陸軍和海軍作戰計劃的協調工作仍然未臻完善,這依舊是一個事實。大約在1941年仲夏,美國陸軍改變了它對菲律賓的計劃。根據當時任駐菲律賓軍隊的元帥道格拉斯&iddot;麥克阿瑟的樂觀的報告,以及他對美國重轟炸機的效能的同樣樂觀的報告,軍方斷定,菲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