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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初,饒河溝裡200多戶農民,曾向7軍要槍,準備武裝抗拒歸屯。類似情形,各地都有。他們千里迢迢闖關東,那安家立身之地是自己選的,有的已經居住了幾代,幾代人的家業且不說,就算家徒四壁,誰願離開熱鄉熱土?即便躲鬍子進城的有錢人,無論城裡開著什麼買賣、商號,那根也在鄉下的土地和大院套裡。至於像&ldo;猴頭蘑&rdo;這樣的土財主,無論有沒有一罐罐大洋什麼的,埋在屋裡或宅院的什麼地方,一把火就把房子燒了,幾十垧、幾百垧土地從此撂荒,他能不豁出命來跟日本子拼命?
而對於抗聯來說,溝溝岔岔,山裡山外,那些零散人家都歸到大屯去了,與群眾隔離了,沒吃的,沒住的,怎麼辦?打?地主的大院套就夠難打的了,那也就是高牆、炮樓,而&ldo;集團部落&rdo;則像座小城池,牆外還有壕溝、鐵絲網,除偽自衛團外,還有偽警察、偽軍,有的還有鬼子。樺川縣太平川部落,駐守一個中隊鬼子,許多縣城都沒這麼多鬼子。未等槍響,警備電話打過去了,敵人就沿著警備道趕來增援了。況且,總攻堅打硬,你有多少本錢?這還叫遊擊隊、遊擊戰嗎?
1937年6月11日,關東軍參謀長東條英機在傳達995號命令的會議上,說:&ldo;這樣的集團部落是匪賊最害怕的,因此他們一定要進行破壞。&rdo;
&ldo;吉特信&rdo;、&ldo;中代信&rdo;卻指示不要公開反對大屯,要讓群眾去大屯,指望能在大屯裡進行合法的半合法的鬥爭。
後面將會寫到,有成功的例子,但這只能是極個別的。
部落大門,每天定時關啟。出部落要&ldo;掛號&rdo;(有的地區叫&ldo;掛條&rdo;,有登記、報告、請假等多種意思),來客人要&ldo;掛號&rdo;,串親戚要&ldo;掛號&rdo;,不&ldo;掛號&rdo;就會被視為&ldo;通匪&rdo;。來客人得有&ldo;居留證&rdo;,串親戚還得辦個&ldo;行路證&rdo;。上山打柴,下河打魚,都得有證,連到河邊挑水也得有個火印木牌。人的思想、行為,是不能不受環境影響的。打獵、伐木、採集山貨等,在山裡從事這些比農耕穫利更大的營生,就不能不與各色武裝打交道,並與之保持一種友好關係。而且,在山裡幫助抗聯,除了野獸,沒人知道。老屯子各家那點事兒,甚至祖宗三代都透亮的。這回十幾個、幾十個屯子拼成個部落,在敵人的眼皮底下,到處都是新面孔,誰知道誰和誰什麼關係?誰是暗探、告密者?一些地方乾脆貼上紙條&ldo;莫談國事&rdo;。而原來的地方黨幾乎都是公開的,一旦需要轉入地下,已經全無&ldo;地下&rdo;可言,又如何能進入部落做秘密工作?
1937年8月28日,《趙尚志、張壽籛給祥兄信》中說:
中央關於拼大屯的策略的單純的指示,使我們很少經過鬥爭鍛鍊的同志,&ldo;摸瞎&rdo;二年之久,始終無更正確的有效的辦法回答群眾的迫切要求。
趙尚志認為,像遊擊戰不能解決戰爭最終的勝負一樣,我們也不可能全面阻止&ldo;集團部落&rdo;的建設,因為敵我的力量擺在那兒。但是,在力所能及的地區,必須打擊它、破壞它、遲滯它。能遲滯多長時間就遲滯多長時間,多一天就多一天主動權。希圖在大屯內開展合法的半合法的鬥爭是不現實的,勸群眾歸大屯更是錯誤的,正中敵人下懷。
有老人說,趙尚志平時手裡總愛拿根小棍,一根兩尺來長的水曲柳棍子。別人發言,他坐在座位上聽,他講話時坐著的工夫就不多了。講著講著就坐不住了,在屋裡地上邊走邊講,講到激動處,小棍在手裡拍打著、揮舞著,一隻眼裡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