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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點剛過,他們就到了穆扎斯所住賓館的前面。路易斯的那個希臘人陪著羅伯特和漢斯走進大廳。阿弗納在外面等著。剛才車上只有羅伯特和漢斯時,羅伯特把他旅行包裡的東西轉移到了小提箱裡。他不能當著希臘人的面這樣做,決不能事先向援助隊的任何人透露行動的性質,這是一條嚴格的紀律。主要是為了保護自己,也是為了保護援助人員。如果出了什麼差錯,他們可以免受謀殺指控的牽連。只有一個人除外,就是雅典提供炸藥的那個人。其餘的人,無論是哪裡的‐‐最初‐‐都確實會相信他們只是幫助阿弗納和他的夥伴們監視一下,或者有時候在酒店的房間裡或公寓裡裝一個竊聽器。
在阿瑞斯泰茲酒店,路易斯的希臘人給了一個雜務工一點錢,請他用酒店裡的小推車把一個小手提箱送到五樓,然後用萬能鑰匙讓兩個外國人‐‐漢斯和羅伯特‐‐進入某個客人的房間。他們在那裡幹些什麼就是他們自己的事了。幫兇們是不會問他們任何問題的。
羅伯特和漢斯要在穆扎斯的房間裡放入顆燃燒彈,這些炸彈裡面是一種易燃的鎂一樣的物質,爆炸時沒有強烈的爆發力。起爆時有點像鞭炮,它們會&ldo;嘩嘩嘩&rdo;地快速移動,立即吸乾室內的氧氣。雖然無疑會殺死室內所有的人,但不會讓房間裡起火。它們就相當於一道閃光,一兩秒鐘之後就會自動熄滅。按照原來的設計,這種炸彈是用來投擲的,就像手榴彈,而他們能弄到的炸彈只有這個。
這種炸彈沒有安全保證,如果有人碰巧用那個頻率發出了一個訊號,炸彈就會爆炸,但羅伯特主要關心的還是燃燒材料本身,他覺得太陳舊了,效能不穩定,安全沒保障。他擔心它會自己爆炸‐‐或者根本就不爆炸。他從那個希臘供應商那裡買了十二顆炸彈,但他只用了八顆自認為狀態最好的,裝上了無線電接收器,還有四顆仍在旅行包裡。如果炸彈有用的話,八顆就夠了。
羅伯特和漢斯離開酒店時,9點剛過。跟巴黎和賽普勒斯複雜得多的餌雷不一樣,這些&ldo;自製的&rdo;燃燒彈非常難以放置和藏匿。不過,真正的難題不在時間,因為克格勃喜歡工作到很晚。根據監視員的報告,那輛黑色的&ldo;梅賽德斯&rdo;以前從來沒有在午夜之前送穆扎斯回酒店。
所以,時間沒有多大關係,突擊隊的車停在那裡,也不會引起任何注意。雅典是一座不夜城,有些餐館‐‐尤其是普拉卡商業區,可以跟倫敦的&ldo;蘇活區&rdo;媲美‐‐十點以後才開始營業。
然而,幾個小時過去了,穆扎斯還沒有回來。凌晨三點左右,阿弗納、羅伯特和漢斯在街上走了一會,商議了一下。再過一兩個小時天就亮了,酒店裡路易斯的那個人‐‐那個讓他們進入穆扎斯房間裡的人‐‐肯定已經下班了。他們需要他跟穆扎斯一起乘電梯上樓,然後下來向他們示意,穆扎斯獨自進了他的房間(酒店裡還住著其他阿拉伯人,這個時候穆扎斯不可能到他們的房間去,也不可能請他們到自己的房間裡來,但阿弗納還是不想冒險)。他們很快就得決定是否讓這次行動流產。
如果他們決定讓行動流產,那穆扎斯房間裡的那些炸彈怎麼辦?
留在房間裡是不可能的。
回去把炸彈拆下來又非常危險,不僅僅是因為他們正在拆的時候穆扎斯會回來,而且還因為炸彈會自行爆炸。
那就只剩下一種選擇,把炸彈在空房間裡引爆。
阿弗納討厭這樣做,這樣做就意味著他們失敗了‐‐襲擊不在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