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 (第1/5頁)
剷除不公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她瞭解的足夠多,卻永遠不知道屬於自己的“劇情”。
**
海黛的燒遲遲不退,醫生的妻子隔一段時間就用溼布替她擦遍全身,效果甚微。她端著盆從屋裡出來。
“這裡能不能弄到冰塊?”愛德蒙問,要是海黛有冰塊降溫,效果更好些。
“鄉下地方,哪裡有冰塊。”醫生的妻子說,她又抬起頭,“聖費里斯伯爵家以前是有的,可他家前些天發生了火災,不只燒掉半邊屋子,還燒壞了地窖,全家忙得一團亂,肯定不會有冰塊了。”
站在一邊的萬帕不自然地看了她一眼,接著就皺著眉想著什麼。
房間裡傳出伊林呼喚的聲音,“伯爵……”
愛德蒙趕緊走進去。
“讓她用酒精給海黛擦身子。”伊林說。
“用酒精?”伯爵問。
“酒精揮發快,降溫也快,快試試吧,別再耽誤了。”
“一時間哪裡去弄那麼多酒精……”醫生的妻子說。
“實在不行,高度酒也可以。”伊林說。
“我去弄,等我!”萬帕不知道什麼時候站到了門口,說完就跑了出去。
萬帕很快就弄回了一大桶的酒精,他不肯說是哪裡來的,只讓醫生的妻子快些給海黛降溫。
就在這段時間裡,愛德蒙得知了萬帕的故事。
原來,聖費里斯伯爵家的火就是萬帕放的。所有的一切,還要從頭說起。
羅吉·萬帕是聖費里斯伯爵農莊裡的一個牧羊人,他的個性從小就非常特別。當他還只有七歲的時候,他就走到一位教士那,求他教他讀書寫字。這件事很困難,因為他每天放羊,沒時間去學習,但那位教士被他感動了,答應他在去村子裡做彌撒的路上教他認字,每次只有短短的十幾分鍾。在白天漫長的時間裡,萬帕就一邊放羊,一邊自學。
學會認字後,小萬帕到了鐵匠家裡,要來一隻大釘子,敲呀磨呀的把它製成了一支鐵筆。他用鐵筆在石板上划著,就這樣,他又學會寫字了。
有一個比萬帕還要小一點的姑娘,也在農莊上放羊。她是一個孤兒,名叫德麗莎。
她與萬帕每天一起放羊,一起長大。但是兩人的性格不同,羅吉非常欽慕各種優美的藝術,當他獨自一個人的時候,就拚命學習。德麗莎卻正巧相反,她很活潑,只是太愛撒嬌,羅吉每個月掙到的一點錢都給了她,她生性輕佻而好賣弄風騷,就用那錢去買一兩件新衣服。
因為偶爾有狼咬傷羊,萬帕從羊的主人那裡得到了一隻槍,他就用它練習槍法,很快就能百步穿楊。可惜,有一天,那隻槍的槍托掉了下來。萬帕本身擅長雕刻,手很巧,他就準備自己修這支槍。
有一天,當他們正在放羊的時候,突然聽到兩三聲槍響,接著就見一個男人突然從附近的樹林裡出來,向他們奔過來。他正被四個騎兵追殺。他懇求他們把他藏起來,萬帕就讓他躲進了一個洞裡。
騎兵過來詢問的時候,萬帕和德麗莎才得知那人是剛剛流竄到這裡的通緝犯古古密陀,只要把他交出去,就能得到五百羅馬艾居的賞金。但萬帕答應古古密陀在先,就沒有出賣他。
騎兵們走了,古古密陀從口袋裡掏出了滿滿一袋金子來,送給他們。萬帕驕傲地昂著頭不屑一顧,而德麗莎的眼裡卻露出了興奮。
德麗莎的那種目光頓時使古古密陀想到:討她做一位壓寨夫人倒很合適。
這件事過了不久後,聖費里斯伯爵家舉行了一次盛大的舞會,德麗莎是舞會上最漂亮的女孩,可她總覺得自己被伯爵家小女兒的漂亮衣服比了下去,她一心想要穿上那鑲著珍珠鑽石的絲綢衣服。
萬帕見她悶悶不樂,於是就在半夜在伯爵家放了火,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