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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賡的這點發現有向大檢察廳的檢察官提起過,可是那些人當時並不重視。
因為這點發現,跟死者的死因沒有任何聯絡。
再加上人體複雜,每個人的身體情況各不相同。
因此,那些檢察官就沒在意這一點,甚至認為陳賡這是在故意賣弄專業知識,給他們提供一些無聊的資訊。
可金允浩卻不這麼想。
案件破不了,是因為證據還沒有找到,收集全。
在現階段,他不會放過任何線索,證據。(未完待續……)
一百八十三章 ‘專業’的較量 續(四更鮑爾特盟主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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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陳賡補充說出的新發現,金允浩並沒有輕易放過。
他問道:“你的意思是說,劉仁娜的胃部情況跟歐美國家的人相似?
可是在她的簡歷中,並沒有發現她有國外生活的記錄。
會不會是她日常的飲食習慣造成的,比如經常吃辣椒?”
陳賡搖了搖頭:“吃辣椒等刺激性食物,胃粘膜會加厚,可是同時會出現慢性炎症。
我說過,她的胃部非常健康,沒有這方面炎症。所以只能判斷,她經常吃半生不熟的牛、羊肉。”
這回,金允浩困惑了。
劉仁娜經常吃半生不熟的牛羊肉?
這根本不可能。
首先,韓國因為地理位置限制,食物匱乏,因此牛羊肉的價格非常高。韓國人不會經常、輕易購買牛羊肉的,即便是中產家庭。
而劉仁娜是在夜總會工作,收入不會很高。那麼她又怎麼會經常吃牛、羊肉?
………
陳賡的工作結束了,雖然給金允浩帶來了想要的屍檢資訊,可是也帶來了更多的疑問。
金允浩立刻找出15年前釜山西區膠帶殺人案的資料,帶著這些疑問對比兩起案件的相似之處,和不同的地方。
1、釜山西區膠帶殺人案中,死者是一家小型夜總會的老闆娘,而劉仁娜是在夜總會工作,兩者身份接近。
2、二者的頭部、手部、腳部都被纏滿綠色膠帶。
3、二者都是在夏天被殺,倒在自家的床上。並且電熱毯都是通電狀態。
4、現場一片混亂。但是並沒有發現兇手的任何毛髮、指紋。家中的貴重物品也沒有丟失。
5、二者家中都飼養了狗。前者家中飼養的是小型寵物犬,而劉仁娜飼養的是大狼狗。
不同的是,前者案件中,家中的狗一直沒有吠叫,而劉仁娜家中的狗一直在狂吠。
最大一點不同,前者沒有被切掉手指,而劉仁娜被切掉了十根手指。
還有最後一點不同,前者案件中。警方曾經懷疑兇手是死者的丈夫。
可是調查後發現,她的丈夫有不在場證明,並且沒有找到任何直接證據能夠證明她的丈夫就是兇手。
最後,死者的丈夫獲得了鉅額保險賠付金。
人們一直認為她的丈夫是真正的兇手,但是苦於沒有證據,因此,社會討論才比較廣泛。
但是劉仁娜死亡案件中,劉仁娜是跟她沒有血緣關係的哥哥崔載宇同居。公寓中只有他們二人生活。
但是,唯一具備不在現場留下任何證據條件的崔載宇,已經在幾天前死亡了。
最大的嫌疑人。已經被排除。不存在釜山膠帶殺人案中的情況。
對比兩起案件,再結合陳賡提供的屍檢資訊。金允浩總結出此案的關鍵疑點:
“第一,兇手切掉劉仁娜的十根手指,並且將其隱藏,目的是什麼。
第二,劉仁娜體內檢測到麻醉劑殘留,兇手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