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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艾斯德斯小姐說過,只管酒水不管下酒菜和伙食。所以想在這裡蹭吃蹭喝是不可能的。”
“而且還有其他要求!”
說著指向大門口的那個木樁。
“一個手能把木樁舉起來的人在這裡可以隨便喝!舉不起來的人每次只能喝一杯誰讓你小子不夠格呢?”
說著,夏芒就自豪的把袖子一擼露出自己的胳膊上的肌肉
“看看!這就是肌肉!能一口氣把兩個木樁舉起來的胳膊的肌肉!北方地區所有來過店裡的獵人中除了大姐頭就屬我力氣最大!別人只能舉起一小點的木樁我一個手能拎起來站好久。”
顯然這位叫做夏芒的強壯獵人把自己的肌肉當成炫耀的資本了
“可是……那些人也能舉起來木樁嗎?”
雖然被勒的有些喘不過氣來但是盧卡還是看到兩個身材修長的獵人走到吧檯隨便拿杯子喝著酒桶裡的酒
“那樣的獵人應該舉不起木樁吧?”
外頭的木樁比比這兩個獵人加起來還粗,所以盧卡認十分不解
“別聽夏芒胡扯了小子,艾斯德斯小姐請喝酒的方法還有別的。”
老闆答應過艾斯德斯不讓她的錢白花。他也是這麼做的,他當過兵,懂得誠信和忠誠的價值,何況在這裡頭賺的最多的就是他。他沒必要為了那幾個錢去幹那種事情。
何況艾斯德斯可不是好騙的。
“但凡能在一百五十米外用獵槍擊連續三次擊中放飛的野雞的獵人也可以隨便喝。”
“還有山地上跑的比兔子快的!~”
兩個腿長的精瘦獵人舉著杯子說道
“扔石頭能在七十米外扔到筐子裡的~”
兩個胳膊特別長的獵人也攙和進來
“知道了吧?這就是格瓦斯酒店的規矩。”
說著,店長將一杯朗姆酒遞到年前人面前。
“想不想試試看?看你的樣子木樁是不行了,但是打槍應該沒問題吧”
“好,我試試。”
想著能免費喝酒還管夠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我試試看打槍!”
盧卡的父親曾經就是獵人,後來參加了南方軍和敵國作戰受了傷回家,從小就教盧卡打槍,所以盧卡的槍法很好。
“你可得想要了,大姐說了,一個人一年只有一次機會,輸了一年內不能再嘗試了。”
“沒問題,我有信心!”
“好!有骨氣有自信的小子!走,跟我去拿槍。”
說著老闆就帶著盧卡往外頭走
就在這時……
“乓啷——!”
酒店的大門被踢開了。
要知道,自從幾年前艾斯德斯定下規矩賞酒之後這裡聚集的喝酒人士大多是十分牛逼的獵人。
很多人甚至說格瓦斯酒店被獵人佔領了,可以改名叫獵人酒店了
因此這裡的人都是些常客和實力很強的獵人敢踢門進來的除了偶爾來消磨時光的北方要塞的大姐頭阿姆斯特朗中校以外那就是……
“艾斯德斯大姐頭?!”*所有人
看到身穿一身白色軍服的艾斯德斯酒吧裡所有人都很奇怪。
早在前幾天他們就聽說了大姐頭去布利古茲要塞當兵去了。
知道這件事的獵人們十分可惜。因為以後再也沒有大方的人請他們喝酒了。
當了兵就沒有時間去狩獵,也就沒有辦法賺錢了。
雖然在軍政府當道的世道當兵的油水是不少的。
“有空嗎?各位獵人兄弟?”
帶著個大簷帽的艾斯德斯一進門就問道屋裡安靜到沒有一點聲音的獵人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