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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我就親自見到一次這種滅絕人性的作法。至於在抗戰期間如重慶中美所等處,
解放後有人指出某處是特務們殺人後化屍的藥水池,據我瞭解,可能是一種誤傳。
因為以後軍統特務在自己所控制的地區內屠殺革命人士後,一般都是殺後掩埋掉或
不殺即行活埋,而不願再費很多時間和金錢用鏹水等來毀滅屍體。萬一有必要,如
殺中共四川省委書記羅世文、車耀先等以後,便是用火焚化。因為在這些地區可以
為所欲為,根本不必多去費事。只有當時在上海租界內秘密逮捕到中共黨員後,因
解送既不方便,殺了之後屍體又無法處理,這樣才採用毀屍滅跡的辦法,以避免租
界警務當局的注意,同時又可達到不會洩漏秘密的目的。
當時戴笠要對中共黨員採取這種殘酷手段,據以後我在他身邊工作多年所瞭解,
主要是共產黨不像其他進步人士,殺一可以做百,至少可以威嚇一下其他的人。如
殺楊杏佛以後,並沒有嚇倒人權保障同盟的負責領導人宋慶齡先生。殺史量才以後,
上海新聞界中雖有不少人看出這是一次有計劃的政治性暗殺案,但都不敢像楊杏佛
被殺後,宋慶齡先生那樣義正辭嚴來公開指責反動當局,卻使一些人噤若寒蟬。這
種殺法,對反動統治當局是有很多好處的,但對共產黨卻不起作用,不管殺多少,
不但不會使其他黨員嚇倒,反而更加強了他們革命的決心。同時,軍統經常到處殺
人,也引起社會上的很大反感,所以採用秘密殺害的辦法,使其他中共黨員不瞭解
情況,思想上容易放鬆警惕。個別黨員被捕叛變後,在談話中還打聽某某是否被捕
叛變等。這樣更可提供軍統特務們一種有利於欺騙誘惑的手段,所以對被捕後不肯
變節的黨員要採用這種野蠻殘酷的辦法,是有其原因的。
秘密殺害
我親自看到過的一次用&ot;化骨水&ot;毀滅一個共產黨員的屍體事件是在一九三三
或三四年的秋冬間。我當時兼上海區交通,又是情報組長,可以經常和特務們接近,
沒有人會對我懷疑。有天下午我因送一件重要檔案給行動組長趙理君,先到他的住
處沒有找到他,便到他的組部去。這個地方當時是不準其他特務去的,我也只有必
要找組長或副組長時才偶爾去一下。
當我從後門溜進去以後,看到趙理君和幾個組員忙碌異常,趙一見到我就問有
沒有空?當我回答他除找他外沒有別的事,他便留我在那裡。過了一會我便知道是
要把昨天秘密綁架到的一個共產黨殺害後第一次試用一種藥水將屍體毀滅掉。我很
好奇,也想了解一下這種被稱為&ot;化骨水&ot;的妙用便留下了。
這個被綁架來的人的姓名我沒有問過,只知是共產黨員。他被綁架後,非常堅
強,毫不動搖,而且大叫大罵。特務們怕驚動鄰居們,便將他擊暈過去。這人醒後,
仍絲毫沒有改變,又被擊昏,並將手腳捆綁,口裡塞上手巾。趙理君決定執行南京
的指示--如綁到的人毫無動搖轉變即行秘密殺害,將屍體毀滅。這人便成為特務
們的試驗品。
事後,據趙理君告訴我,這種藥水不行,不但費事而且添了許多麻煩,因此他
不主張再用這種辦法。從那以後,我再沒有看到或聽到特務們採用&ot;化骨水&ot;毀滅
屍體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