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第 68 章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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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長春並沒有回來。
他要連夜審這個人販子團伙。
他有一種直覺,他們抓到的,並不是真正的大團夥,應該也只是小蝦子。
那個這群人裡的老大跑了,一有風吹草動,這傢伙跑得比兔子還快。一看就是慣犯。
很快對這十幾人的突審,很快就得出了結果。
那個保姆叫龐春花,本來是貴省那邊的山區的,也是曾經被拐賣的婦女,老家那邊並不是貴省的。自己被拐賣的,如今卻又當了人販子團伙的刀。專門去有錢人家家裡當保姆,然後給人販子團伙當眼線。
顧長春問她,自己曾經就是被拐賣的,為什麼要成為拐賣團伙的線人?
龐春花的一席話讓人沉默,她道:“我十六歲被人騙到山裡,成為了一個瘸腿老光棍的妻子,我也曾經期盼著有人能夠救我出去,但是沒有人救我。
後來我自己逃出了那個山區,回到了家裡,但是家裡卻不認我,說我既然已經嫁人了,那就是別人家的妻子了,我上求無門,下訴無路,那個時候我就想,我這麼苦了,憑什麼別人還這麼快樂?”
龐春花成為了那個拐賣過她的集團的線人,她賣的第一個孩子不是別人,正是她親哥哥的孩子,她的親侄子。
她恨自己的父母,恨自己的哥嫂,恨那個成為她哥妻子的女人,當時指著她的鼻子罵她賤。她當時恨不得,讓他們也嚐嚐被拐賣的痛苦。
後來她成為了那個拐賣集團的線人,終於報了仇。看到哥嫂在那裡為了尋找孩子而痛苦,她就想笑,笑到後來卻又哭。
她的心態扭曲而變態。她心疼自己的侄子,同時又想要報復那些罵過她的人,報復完之後,她卻沒有一點快感。她的心已經沉入了深潭,再也起不來。
她恨一切家庭美滿的人,恨一切把孩子護在懷裡的家庭,而自己卻只能離開自己生育的孩子,她已經不是一個母親了,所以不想讓所有的母親那麼快樂。
蔣家是她進入的第三戶人家的,一個城市一戶,她從來不會在一個城市呆上第二次。
龐春花是個警惕的人,她知道一旦她在一個城市呆上太久,就會被人找出來。
她跑了兩地,幹了兩票,竟然沒有人懷疑到她頭上,這膽子也就一下子大了起來。選中蔣家是因為蔣家一脈單傳,這種家庭一旦失去了孩子,這種痛會更深,那帶給她的快感又會更加的強烈。
她怎麼也沒有想到,自己最後竟然會栽在一個孩子身上。
那個只有一歲左右,連路都走得不是特別穩,還不會說話的孩子身上。
一個連話都不會說的孩子,竟然會讓另兩個孩子聽她的,你說這怪不怪?但就是這樣一個怪事,竟然讓她折了。
好在最後,蔣家被她安撫住了。
她把這個訊息報給了集團老大那裡,那邊讓她先安兵不動,最後抓住空隙的時候,一舉將孩子偷了出來。
打完一槍換一個地方,這是她一直遵循的法則,但是誰也沒有想到,警方竟然會盯上了。
要不是集團老大說,不用怕,她都決定放棄了,好好地過日子,等到風聲降了,再跑路。
但她退不出來了。
從蔣家跑出來,她就想跑路,但已經沒有退路了,警方已經鎖定她了。
這一刻,她就後悔了。
警方只認識她,根本不認識集團其他人,要抓也是抓她一個。
她就不敢輕舉妄動了。
唯一一次出去,買個東西,那是她打算買來送給她兒子。她兒子在貴州那邊,她已經很多年沒有去看過了,就想這次回去,好好陪著兒子過一段時間。
誰能夠想到,就這麼栽了。
龐春花都不知道,警方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