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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首詩文字不算深奧,雖不能說明白如話,還是易於理解它的含意的。但對於現在的年輕人來說,有些地方還要作些注釋,方可對它有個透徹的瞭解。詩裡所說的趙四,就是趙四小姐,其用意無須多說。所謂朱五,是當年北洋政府內務總長朱啟鈐的五女兒湄筠。她是張學良二弟張學銘的大姨子,即學銘太太的五姐。她經常與張學良跳舞,後來嫁給張學良的好友朱秀峰為妻。至於胡蝶,則是當時著名的電影明星。詩的意思主要是講當時風傳的張學良思想摩登,已經腐化墮落,早把國難家仇置於腦後,在&ldo;九&iddot;一八&rdo;事變時,他正在北京六國飯店與胡蝶跳舞。這當然不是事實,那晚他是在北京中和劇院看戲,這已在前面談到了。至於胡蝶,當時並不在北京。而且他們從來也沒有見過面。胡蝶女士(現僑居海外)近年來在她寫的回憶錄裡,針對此事也說過:&ldo;世間上荒唐的事情還真不少,瀋陽事件發生的時候,我那時還跟明星公司攝影隊一起逗留在天津,沒有踏入北平一步……後來為拍《自由之花》到北平時,已是&l;九&iddot;一八&r;事變後約一週,未料到此行會引起一段莫須有公案。……&rdo;4但她不瞭解,這謠言之所以流傳甚廣,責任主要還不是那首詩,而是謠言的炮製者。這有兩種說法:一說是天津日本特務機關報《庸報》故意造謠,以轉移人們的視線;另一說法是南京國民黨政府中的親日派蓄意借題發揮,目的在於把一切罪過都推到張學良身上,為蔣介石、同時也為日本侵略者開脫罪責。可謂用心良苦。難怪胡蝶女士前些時在追述這樁往事時,仍感寒心,她把這事稱之為&ldo;該結束了的&l;莫須有公案&r;&rdo;。
隨著歲月的流逝,這樁公案應該說現在已得到澄清,是早該結束了。所謂&ldo;九&iddot;一八&rdo;之夜跳舞之事,是不存在的。不過,關於張學良與胡蝶是否見過面,有無交往,仍眾說不一。其實,對此胡蝶女士在她的回憶錄裡也講得很清楚,她告訴我們:&ldo;我和張學良不僅那時未謀面,以後也未見過,真可謂素昧平生。一九六四年六月,我赴臺灣出席第十一屆亞洲影展時,還曾有記者問我要不要見見張學良,我回答說:&l;專程拜訪就不必了,既未相識就不必相識了。&r;……&rdo;5胡蝶女士的這一談話在報上發表不久,考試院院長莫德惠去看張學良。據莫事後對記者說,張曾問他,是否看到胡蝶那段談話,然後說:&ldo;到底有水落石出的一天。&rdo;
瞭解了這個真實情況,對發生在五十多年前的這樁歷史公案的真偽,就會一清二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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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趙春江、竇應泰:《少帥夫人》,吉林人民出版社1987年6月出版。
2 張宜雷:《馬君武及其詩作&ldo;哀瀋陽&rdo;》,載《武漢晚報》。此處所引系《文摘報》摘編稿。
3 陳鍾瑞:《中國第一流的學者‐‐馬君武》,載1987年12月5日《團結報》。
45 轉引自胡蝶回憶錄。
張學良傳--關鍵時刻的抉擇
關鍵時刻的抉擇
在蔣、張保定會見之後的第三天,即1933年3月11日,張學良便丟掉了一切官職、宣佈下野了。為了再次支援蔣介石,他甘願代蔣受過,忍受這一沉重打擊。並決定聽從當局的安排:出國考察。很明顯,這決不是他所希望的,而是被迫的。當此大敵當前、民族危機日益嚴重的危急關頭,國難家仇集於一身的張學良,哪裡會有遊山玩水的興致呢!在此時此刻,輕易離開自己的隊伍,放棄自己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