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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那道士從四十歲打到六十歲,道法比以前高明多了,&ldo;撒豆成兵&rdo;這麼高深的法術他都能施展地行雲流水。我也在他的&ldo;鍛鍊&rdo;裡,法力逐漸地強大,殺傷力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語。也許是道士老了,就最近這幾天,我已經打下那惡人一顆門牙,折斷他一隻胳膊……勝利的喜悅我已經不知道如何來表達,只能在屬於自己的宅子裡亂蹦,偶而也吱吱叫上幾聲‐‐這聲音叫出來比啞巴還難聽,畢竟,我的舌頭早就爛掉了……
白天,我不能出去,陽光是我的剋星。面板被陽光照耀,會迅速腐爛。因為殭屍的力量是靠屍氣累積出來的,陽光可以蒸發屍氣。所以,在白天,明知道他們睡著大覺,卻無法殺他們。雨天,我怕打雷,身體裡充滿著雷火(也就是現在所說的靜電),是個目標太大的磁場,很容易被閃電打中……這是我被打傷幾次後的結論。本來想在既沒有陽光,又沒有閃電的陰天下手,他們家裡卻都會擺上宴席。人多了陽氣就重,陽氣如果太重了,我的屍氣就會被壓下來‐‐想必這是那老道士的&ldo;鬼點子&rdo;。因此,我只能躺在棺材裡祈禱著道士快點死去,讓我早日手刃仇人……
或許蒼天聽不到我這一心願,苦苦地祈禱了二十年,沒有一點兒效果。所以,我只能靠我自己。活著的時候,我告訴自己&ldo;人定勝天&rdo;,現在,我依然默默唸著&ldo;屍定勝天&rdo;。然而,連那小小的道士都對付不了,我怎能勝天?
還有,我不希望那惡人早死。我要殺他!如果不是親手被我殺死,那麼他的死對我來說一點兒意義都沒有。我要用我尖利的屍牙咬下他幾口肉來,還要用長長的指甲把他撕個粉碎,這就是我仇恨的強度!也是我的屍道!
講了這麼久,自我介紹一下:我已成屍!
殭屍路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
靈魂是一種擁有附屬物的東西‐‐有的人雖然活著,卻沒了靈魂,和行屍走肉區別不大。有的人生命終結,精神卻令人懷念,這樣的人永遠活在別人心中。
我是殭屍,不同於上面的兩種。雖然我的生命終結,卻開始了現在的第二個生命。和鬼魂不一樣,我有著實體。儘管那身體已經乾癟地令人噁心,卻依然是屬於我的。好比我們的樣貌髮膚,來源於父母,卻沒有選擇的權利……不能因為自己的不足,而去怨恨父母,畢竟,他們給了我們生命和在這世界上生存的機會。
一般來說,人死了會成為鬼魂,然後投胎轉世,再成為人……這叫做輪迴。
殭屍沒有輪迴的權利,自己的怨氣成了輪迴的枷鎖,只有解開這口怨氣,才可以再死上一次成為鬼魂。死多少次倒無所謂,只是鬼魂還要有道士或者和尚超度,才可以投胎……`這過程,很長,我卻不覺得麻煩。然而我不想再輪迴,因為我痛恨道士!二十年的交道,真是刻骨銘心啊!!
殭屍的地位在冥界很卑微,而我,是卑微中的卑微!
天地之間,分神、魔、妖、人、鬼五個等級。殭屍在排行中沒有位置,可見殭屍的卑劣。冥界裡,冥王只能算做是一個小神,下面是各地的魔頭,修煉成精的妖怪,然後是遊蕩的鬼魂……就連那有形無實沒什麼本事的鬼魂都比殭屍的地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