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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三月初七被捕後,汪精衛、黃復生和羅世勛便被關入了法務部監獄。
汪精衛謀刺攝政王是震驚海內外的大案,負責審理此案的,是統率全國警察機關的民政部尚書肅親王善耆。
由於當時清廷已經宣佈預備立憲,因此善耆要求按照&ldo;文明&rdo;國家之法,設定法庭,開庭審理汪精衛行刺未遂案。載灃考慮到此案人證物證俱在,即便開庭審理也不會影響最後的結果,因此同意了善耆的要求。
三月十六日,汪精衛刺殺未遂案在法庭上開庭審理。
審理的過程異常的順利。
石板橋下發現的炸彈和電線,以及守真照相館內搜出的殘留炸藥,都作為物證擺在庭上,鴻泰永鐵鋪的老闆也來到庭上,作為此案的人證。
人證物證俱全,汪精衛、黃復生和羅世勛都沒有矢口否認,而是直接承認了謀刺攝政王一事,汪精衛和黃復生甚至為了證明自己是謀刺的主謀而激烈地爭吵起來。汪精衛大聲說自己是主謀,目的就是殺掉載灃,動機則是&ldo;振奮天下人心&rdo;,黃復生所說的跟汪精衛幾乎一模一樣。兩人都爭著說自己才是主謀,而對方只是小幫工,都想把罪責往自己身上攬,從而減輕對方的罪名。
善耆是清廷內部頗為開明之人,汪精衛被捕後,他看了從汪精衛身上搜出來的三篇親筆手稿,即《革命之趨勢》《革命之決心》和《告別同志書》,讀完後不禁深為佩服汪精衛的才學和見識。此時在法庭上,又見汪、黃二人為了爭攬主謀的罪名而激烈爭吵,善耆不禁感佩二人把死留給自己、把生交給對方的氣度。善耆頗為動容,放下硃筆,口中連稱:&ldo;義士,義士!&rdo;他的聲音雖然不大,但身邊負責陪審的幾個官吏都聽到了,這些官吏轉頭望著善耆,臉上寫滿了驚愕和詫異。
也正是因為看到汪精衛和黃復生爭攬罪責、視死如歸的舉動,善耆意識到革命黨人行刺的目的就是玉石俱焚、殺身成仁,處死了這些革命黨人,不僅嚇不倒那些不怕死的革命黨人,反而會令革命黨人更為憤激,同時也會令民眾憎惡和反感朝廷,轉過頭去同情和憐憫革命黨人。
按照大清律法,謀刺攝政王應當凌遲處死,但凌遲這一酷刑已在光緒三十一年被廢除,因此罪當處斬。載灃深恨革命黨人,何況是膽敢刺殺他的革命黨人,自然堅持要將汪精衛等人斬首示眾。但善耆卻認為應當對汪精衛等人從輕發落,以安撫天下人心。
善耆對載灃進行了勸說,說道:&ldo;如果殺了汪、黃等人,日後黨禍日夕相尋,實非朝廷之福。&rdo;又道:&ldo;我看汪兆銘之供詞,實為誤解朝廷政策,才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舉動。當今朝廷正倡導立憲,現在殺幾個革命黨人,不僅無濟於事,反而會激起其他革命黨人更為激烈的反抗,對朝廷無甚好處。不如做個人情,將汪、黃等人從輕發落,以緩革命黨人之激,也能為攝政王贏得愛才之名。&rdo;
奕劻的想法和善耆比較相似,也認為在預備立憲期間,殺了汪精衛等人不會起到任何作用,反而會促使更多的革命黨人鋌而走險,因此也贊成從輕發落。
載灃並沒有立刻鬆口,只是回答說會慎重考慮。
在勸說載灃的同時,善耆幾乎每天都會到法務部監獄裡,與汪精衛面對面交談,試圖改變汪精衛的思想,讓汪精衛放棄反清的念頭,加入到朝廷這邊來。
&ldo;汪先生發表在《民報》上的幾篇大作,我全都拜讀過。&rdo;善耆向汪精衛說道,&ldo;汪先生主張中國必須改革政體,提倡民眾參政,效仿西方國家立憲,這也正是朝廷的主張。現在朝廷正籌備立憲,準備實施改革,建立國會,這與汪先生的革命目標,不是正好一致嗎?汪先生又何必一定要鬧革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