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組建武裝力量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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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趙規按照趙明赫的要求暗查李永標的同時。
商人詹姆斯·弗林特,又名洪任輝,是一個非常熟悉中國社會,並且說著一口地道的中國話的英國人,他乘船趕到天津。
在賄賂了天津地方官後,將告狀信經過天津轉呈給乾隆,詹姆斯·弗林特在信中控訴廣州粵海關的官吏:
關口勒索陋規繁多,且一船除貨稅外,先要繳銀三千三四百兩不等;關監不循舊例,准許外商稟見,以致家人多方勒索;對外商隨帶日用酒食器物等,苛刻徵稅;外商往來澳門被苛索陋規;除舊收平餘外,又勒補平頭,每百兩加三兩;設立保商,外商貨銀多被其挪移,延擱船期。
這李永標也是個人才,他與以往粵海關監督的貪汙方式不同:
他讓自己家人去接觸內外商人,收受賄賂,自個裝作不知道,每天看著大量白銀進賬也不過問。
最後被查出來的時候讓家人頂罪,自己免於死刑。從他以後,所有的粵海關官吏,都學他這樣搞。
大清對外關稅的稅率是4%,但實際徵收遠不止於此,那些官吏會以各種理由索賄。
這些需要交的“陋規”加上關稅,一艘外國商船實際繳納的銀子是商品價值的20%還多。
這些外國商人,漸漸地已經無法忍受清國混亂黑暗的稅收規則了。所以推舉東印度公司,號稱‘中國通’的詹姆斯·弗林特去告御狀。
詹姆斯·弗林特到了天津之後,天津知府靈毓答應替他上呈御狀,條件是索賄5000兩銀子作為辛苦費。雙方討價還價之後,最終以2500兩辛苦費成交。
於是,這份御狀就呈現到了乾隆皇帝面前。
讀到這封告狀信,乾隆非常惱火。
他心想,居然讓洋人萬里迢迢進京告狀,鬧得人盡皆知,這在歷史上前所未有之事,堂堂大清朝,居然鬧出這種有損面子的事情,天朝上國的威嚴讓這李永標丟盡了。
他立即派遣福州將軍新柱、給事中朝詮,以欽差大臣的身份前往廣州,會同兩廣總督李侍堯一同審訊這件案子。
……………
另一邊,趙家廢棄工坊處。
還不知道調查粵海關的欽差已經上路了的趙明赫,正在親自檢查著從李星垣那買來的槍支、火藥。
因為趙明赫願意‘墊付’貨款,所以李星垣交貨交的十分爽快。
短短三天,就賣了火繩槍220支,燧發槍30支,火藥千斤,彈丸兩千五百發。
其實乾隆是不怎麼重視火器的,李星垣之所以能拿出來這些貨,是因為兩廣海濱之地,屬於邊防,加上這裡遍佈西南土司,是重點防禦地區。所以這裡的清軍,大量裝備火器。
甚至民間都有不少火器,不過那些被官府登記造冊、檢視嚴格,不如倒賣軍械這麼容易。
趙健不懂火器,在一旁看著少爺拾起這個,瞅瞅那個,不禁問道:
“少爺,這槍怎麼樣?您若不滿意,咱們可以去跟李總兵交涉一番。”
因為趙健按照自己的要求,成功得找來二百餘兵員,立了不小的功勞,趙明赫也對他看重了許多。聽了這話,趙明赫笑道:
“你這傢伙,可千萬別去招惹他,他能不斷供貨我就心滿意足了。
這清朝最初的槍械可以比之明末,自那時起,清軍對火器的使用量很大,火槍也不斷發展,一直到康熙年間,平三藩、徵臺灣、徵準噶爾丹之後,發展到巔峰。
可自那以後,清廷再也不重視火槍的發展,這槍和康熙時相比,基本上沒什麼進步。當今列強普遍使用燧發槍,也就這‘天朝上國’還在以火繩槍為主。”
後面的話趙明赫沒有說出來,但是在心裡想著,要是讓這樣的‘大清’再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