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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先民很早就學會了使用餐具進食的方式,相繼有各種匕、柶、勺、鬥、瓚、刀、削、叉(畢)、箸等等的餐具、廚具之作,但用手抓食的古習卻長時期內沿襲不衰。《禮記&iddot;曲禮上》雲:&ldo;飯黍無以箸,羹之有菜者用■,其無菜者不用■。&rdo;漢鄭玄註:&ldo;■猶箸也,今人或謂箸為挾提也。&rdo;由此推之,飯食或其他乾食,古人通常用手抓而食之;刀、削用來割碎肉塊而食之,《史記&iddot;樊哈列傳》記&ldo;噲既飲酒,拔劍切肉,食盡之&rdo;,是其晚例。
大凡這些食具,質地有異固不待言,形制也有大小之別,實際功用自有不同。如叉(即畢),考古發現的小叉是用來叉取肉食送入口腔的餐具,但《禮記&iddot;雜記》有云:&ldo;畢用桑,長三尺&rdo;,孔疏:&ldo;主人舉肉之時,則以畢助主人舉肉&rdo;,如此大畢,叉得起全牲,是用於盛大禮儀飲食場合的禮具,就算不上是餐具了。禮書中還有挑匕、牲匕、飯匕的名物,據說前兩者是大匕,專用於禮儀宴饗中的載鼎實、別出牲體,飯匕是小匕,直接用於進食1。這正有助於對夏商之際大小匕、柶、勺、鬥以及大著等的實際功用的理解。
古人使用餐具進食,大概很早就習慣於使右手。《管子&iddot;弟子職》雲:&ldo;右執挾、匕。&rdo;《禮記&iddot;內則》雲:&ldo;子能食食,教以右手。&rdo;陶寺龍山晚期3015大型墓葬,食器餐具的放置位置,中間是一組陶灶、陶斝、陶罐,斝內有豬頭,右側放木豆、木盤和一件木勺,左側放木俎2。從木勺的放置位置看,墓主人是慣使右手的。《禮記&iddot;曲禮上》有云:&ldo;凡進食之禮,左殽右■,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rdo;鄭註:&ldo;殽,骨體也;■,切肉也;食,飯屬也。殽在俎,■在豆。&rdo;此墓左俎右豆,也是頗具後世進食禮的雛型的。另外,從甲骨文看,商代人大體都是先言右,後言左,有&ldo;尚右&rdo;的觀念3,可能慣使右手的進食行為,也是促成這種觀念形成的因素之一。
二 等級制的飲食禮器
(一)夏代禮器組合
飲食範疇器具功能的規範和名物辨用,是社會物質生活和社會構成內涵深化的表徵。夏商二代已全面出現炊食並器向炊器和膳食器有所細分的演進趨勢,就食器餐具而言,漸有專門的盛粒食、盛肉食、盛菜蔬、盛羹湯、盛酒、儲食、飲酌、挹舀、挾取、沃盥等等的器具,名目甚多,型別繁化,各具實效。除廣泛使用陶製品外,又有木、竹、骨制等等,原始青瓷器以及稀珍的白陶器、漆器。象牙器,亦已上升為貴族階級的專享品,特別是青銅容器,自產生之日起,即成為社會等級名分制度的重要物質標誌,賦予了&ldo;明貴賤,辨等列&rdo;的特殊的時代意義,被視為&ldo;器以藏禮&rdo;1的所謂名物禮器。
禮器主要使用於貴族統治階級宴飲或祭祀等各種禮儀場合,從本質上說是&ldo;寓食於禮&rdo;的具體體現,可以用以表明使用者的社會身分地位和衡量貴族統治集團內部等級關係的準則。其實在青銅禮器出現之前,器中藏禮的現象即已伴隨著社會形態的演進而日益強化。《韓非子&iddot;十過》對此有所揭示:
昔者堯有天下,飯於土簋,飲於土鉶。……堯禪天下,虞舜受之,作為食器,斬山木而財之,削鋸修之跡,流漆墨其上,輸之於宮以為食器。……舜禪天下而傳之於禹,禹作為祭器,墨染其外,而朱畫其內,縵帛為茵,蔣席頗緣,觴酌有采,而樽俎有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