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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臨走的時候,一腳把德柱踹吐了血。
太子既然鐵了心的要護著一個故意殺人犯,那也就別覺得他犯上。
胤禎氣沖沖的走了,這邊太子還氣著呢,他已經夠給十四面子了,在這個風口浪尖上他也不想再多招惹一個敵人。
不光在十四進來的時候,就已經營造了一個『茶碗砸人』的場面,而且也說了要罰德柱,直接從他身邊的大太監罰成沒有任何階品的普通太監,並且抄寫佛經百遍,以此來思過。
別說李卓沒死,李卓就是死了,他能給他交代也就是這樣了。
反倒是十四不依不饒,被皇阿瑪慣的連尊卑都不知道了。
索性給德柱這些懲罰也都撤了,十四既然不認,那也沒必要委屈德柱。
再說胤禎,他是真沒想到太子是這麼糊弄他的,跟皇阿瑪之前糊弄佟國維有什麼區別,罰抄佛經百遍,壓根就不能算是什麼正經懲罰,連日期都不規定。
至於免職這事兒,那就更可笑了,太子爺前腳把人給撤了,後腳就能找理由提上來,這算哪門子懲罰。
李卓受了那麼大的罪,人差點就死了,不說把德柱壓進大牢,最起碼也應該給些實質性的懲罰吧,打上幾十板子並不過分。
他兩輩子都沒受過這樣的窩囊氣,當太子有什麼了不起的,當太子也得講道理。
穿越至今,陪他時間最長的人不是額娘,也不是四哥,不是他的伴讀、哈哈珠子,也不是豐臺大營裡的那些兵丁,而是李卓。
說實在的,他很難把李卓當成一個奴才去看待,這樣一個人,讓人欽佩和可憐,也讓人可惜,如果幼時能夠生長在一個正常的家庭裡,不被父母賣進宮,李卓無論是讀書也好,還是去做工匠,去做農民,去做商人,都會極為出色的。
這樣一條生命,差點兒就毀了。
難怪太子在朝堂上的處境越來越艱難,連底下人都管不住,能有這樣的經歷,那是活該。
胤禎去看李卓的時候,人還醒著呢,傷口已經處理過了,那麼滲人的一個口子,這會兒傷者還能半躺半靠在床上看書,也是挺厲害的。
胤禎不知道該說什麼,他是給李卓討公道去了,但並沒有把公道討來,能跟李卓說什麼呢,說太子用茶盞砸了德柱,說太子那些不疼不癢的懲罰,還是說自己一怒之下把德柱踹吐了血。
李卓大多數時候都是沉默的,他不會說漂亮話討好人,也不會訴苦,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一聲不吭,這跟胤禎曾經以為的太監不一樣。
當一個活生生的人在身邊時,就很難再用一個名詞去概括這個人身上所有的特徵。
「爺今日還沒有寫大字,奴才沒法去伺候筆墨了,提前通知您一聲,別忘了這事兒。」李卓輕聲道,本來不想說什麼的,但看見這樣垂頭喪氣的貝勒爺,到底是補充了句,「奴才的腿養些日子就沒事了。」
別為了他這樣一條賤命,去跟太子硬扛。
李卓不想連累主子爺,他也恨幕後之人,但他恨的人太多了,連生身父母都恨,要想報仇都報不過來。
就這麼著吧,早多少年,他就已經認命了,一個人想要活得輕鬆點,就得學會遺忘。
主子爺待人和善,對他猶如再生父母,父母奪了他的尊嚴和體面,但主子爺都給他了,在豐臺大營的時候,他甚至享受到了一個正常人該有的待遇。
胤禎的愛馬,在經過調理之後,回京的時候已經恢復得差不多了,胤禎沒捨得上去騎。
李卓的傷要難恢復的多,畢竟被咬下來那麼大一塊肉,再好的傷藥,半個來月的時間也沒辦法讓傷口癒合。
胤禎把李卓安置在馬車裡,跟他同一輛馬車,儘管李卓實在不是一個好的聊天物件,但相當的有眼力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