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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敢嚥了口唾沫,卻搖了搖頭。
馬躍嘆了口氣,把半塊饅頭塞進了陳敢手裡,黃巾賊的伙食是和戰爭掛鉤的,打了勝仗好吃好喝,有時候還有錢拿,可如果打了敗仗待遇就一落千丈了,馬躍這樣的刀盾手還能領到半塊饅頭,像陳敢這樣的雜兵就只能餓肚皮了。
黃巾賊中也有不少大漢軍官,所以仿照漢軍把軍隊成了幾等。
最差的就是雜兵,他們的武器都是木頭或者毛竹削制的刀、劍、槍,戰鬥力很低,像陳敢就是,戰時這些雜兵往往都衝在最前面,是用來充當炮灰消耗敵軍銳氣的,所以,馬躍能夠活下來並且成為一名刀盾手是很不容易的。
好一點的就是刀盾手了,雜兵在殺死十名以上官兵後自動轉為刀盾手,刀盾手的武器一般都是朴刀和木盾。
再好一點就是長槍兵,長槍兵的身上披了輕甲,雖然不見得能擋住箭矢,但那是身份的象徵,所以每個刀盾手都削尖了腦袋想成為一名長槍兵。
刀盾手和長槍兵是黃巾賊的中堅,在炮灰消耗得差不多之後,就該他們上場了。
勢力大一點的黃巾賊軍中還有弓箭手,弓箭手算是黃巾賊中最安全的兵種了,只要不遇到今天這樣的西涼騎兵,他們基本上都能倖存下來。
最後就是精兵了。
每個黃巾賊首領都會從軍中挑選力氣大、身體壯計程車卒組成精兵,這些精兵身負重甲,裝備精良,有些還配有戰馬,一般都擔當首領的禁衛軍角色。這些精兵輕易是不會上戰場的,只有特定的情況下才會參戰。
比如今天一戰,劉闢就中了官軍的詭計,誤以為精銳的西涼鐵騎只不過是些雜牌軍,就把他的精兵放到了陣前,結果死傷慘重。反倒是平時擺在最前面充當炮灰的雜兵,這次居然傷亡最小。
事實上,古代的亂世遠比想象當中要殘酷,更非小說中描述的那樣簡單,就算馬躍擁有兩千年的智慧,能夠預知未來,可要想在這個等級森嚴、野蠻血腥的時代出人頭地,仍舊難如登天。
用馬躍自己的話來說,他能夠活到現在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陳敢咧嘴笑了,把半塊饅頭往嘴裡塞去,其實他早已經餓壞了!馬躍合上了眼皮,其實他也餓,很餓很餓,可他答應過陳敘,要好好照顧他的兩個兒子。
“叭!”
一聲鞭響,然後是陳敢一聲痛苦地悶哼。
馬躍霍然睜開雙眼,只見陳敢已經掩臉倒在地上,那半塊饅頭也滾落在地,一隻大腳無情地踩落下來,將它深深地踩進了汙泥裡。
馬躍反手抓過鋼刀長身而起,野獸一般的兇悍光芒已經從他的眸子裡閃射出來。一個多月的殘酷經歷讓他深深地懂得一個道理,要想在亂世活下去,你必須夠狠,要比別人更狠,綿羊——是註定要被狼吃掉的。
第一卷 亂世序幕
第三章 軍營鬥狠
馬躍長身而起,表情冷漠,他的眸子裡已經凝起冰霜,握刀的右手手背上也凸起了根根青筋,就像鱷魚背上猙獰的鱗甲。
“把饅頭撿起來。”
馬躍的語調不慍不火,卻隱隱帶有一股蕭肅的殺機。
那是一名黃巾精兵,近一米九的身高,比馬躍足足高出一截,滿臉絡腮鬍子,環眼圓瞪有如銅鈴,容貌極為駭人,但馬躍的眸子裡絕無一絲退縮。
“你說什麼?”
黃巾精兵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名卑賤的刀盾手竟敢用這種語氣跟他說話,他是想找死嗎?
馬躍不慍不火地重複了一遍:“把饅頭撿起來。”
“找死!”
黃巾精兵大怒,手中皮鞭呼嘯著往馬躍臉上抽來,馬躍嘴角綻起一絲冷笑,左手閃電般伸出,一把抓住皮鞭的鞭梢,黃巾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