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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他坐下來,把橘貓擱到一旁,抬頭就見阮喻一邊挪來稿件資料,一邊斜著眼往他手邊瞥。
那隻貓正四腳朝天,翻著肚皮扭來扭去。
毛茸茸的尾巴尖掃得他手背發癢,有那麼點妨礙公務。
他把它抱遠一點,垂眼翻開檔案,說:“幾個問題……”說到這裡又頓住。
因為阮喻好像沒在聽,一個勁瞅桌角,上半身甚至前傾到了六十度,一副要穿屏而來的架勢。
可鏡頭就那麼個角度,再湊近也最多看見一隻貓耳朵而已。
許淮頌低咳一聲。
她這才回神,坐直身板:“啊,許律師,你說。”
“第十四章,第三段。”
阮喻翻到對應段落,發現剛好是一段關於貓的描述,講女主角途經藝術館,碰見男主角在草叢裡投餵流浪貓的事。
為增加“粉紅元素”,她寫這段時,在現實基礎上作了改編,設定男主角其實並不喜歡貓,只是因為女主角喜歡才愛屋及烏。
“我不喜歡貓,我喜歡你。”這句內心獨白,跟“寫詩人”那邊一字不差。
針對這處雷同,阮喻苦思冥想,沒找到反駁方向。
看許淮頌完全公事公辦,絲毫不像記得的模樣,她放心問:“你有什麼想法嗎?”
他點一下頭:“兩邊有細微差別。你塑造的人物心理是‘愛屋及烏’,但對方不是。”
“欸?”
阮喻一愣,翻開另一沓文稿,把相關情節讀了兩遍,恍然大悟。
對方筆下的男主角並不是就此喜歡上了貓,而是早早算計到女主角將要路過藝術館,所以刻意演了這一出博好感。
只是“寫詩人”把這段真相描述得非常隱晦,而阮喻又先入為主地產生了思維定式,所以當局者迷了。
說起來,雖然大綱是她原創,但客觀上講,“寫詩人”這麼一改編,從人設上來講更有張力了。
她作好批註,把這點作為反駁依據,然後問:“還有嗎?”
“第三章,第七段。”
阮喻翻回去找到對應段落,看到一段女主角拒絕“爛桃花”的情節。
由於阮爸爸的關係,當年她在許淮頌班上有那麼點知名度,曾經惹來過十班一個男生的追求。
對方是不學無術的那類人,被女同學封了個“道明寺”式“霸道總裁”的稱號,幼稚的手段層出不窮,有一次在班上單方面大肆揚言,說她是他的。
阮喻不堪滋擾,聽說後又氣又急,被逼哭了,也做了回大老虎,站在十班教室門外,氣勢洶洶地當眾回絕了他,叫他別再死纏爛打,打擾她學習,最後說:“道明寺了不起啊,我喜歡的是花澤類!”
男生當場懵成一隻陀螺,十班人鬨堂大笑。
這一段看似是支線情節,實則不然。
因為在阮喻的設定裡,除了本身性格原因外,男主角就是由於這一出插曲,才遲遲沒向女主角告白的。
喜歡所以不打擾。——這是阮喻替他編造的理由。
她抬頭問:“這裡怎麼了?”
她記得這一段不存在撞梗問題,“寫詩人”並沒有寫類似情節,而是在看了她的細綱後另闢蹊徑,由此延伸出——男主角記下了女主角的話,從此以後就把自己往“花澤類”的方向打造。
許淮頌眨了眨眼:“不符情理。”
“情理?”
“這個理由不夠服眾。”
“那他還能因為什麼不告白?”
阮喻脫口而出,問完自己卻先噎住了。這是做什麼,她跟一個律師討論起怎麼寫小說來了?而且,他們是不是跑題了?
許淮頌垂了垂眼,眼底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