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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孝文帝的身世和仁德
471年,魏獻文帝拓跋弘把帝位傳給五歲的兒子元宏,是為孝文帝,由其祖母馮太后執政。
史書記載孝文帝出生時就有異象。當時&ldo;神光照於室內,天地氛氳,和氣充塞&rdo;。他出生時就長得不同凡響,長大後十分仁孝,綽然有君人之表。
孝文帝對待兄弟親族、大臣及周圍的人,都非常寬和仁慈。有一次,別人在用餐時用熱羹傷了他的手,文帝微笑著予以寬恕;還有一次,在飯中吃出了蟲穢之物,文帝還是笑著寬恕了從人。有宦官曾在太后面前說皇帝的不是,太后大怒,打了文帝數十杖。文帝默然而受,也不進行申辯。太后死後,文帝也不以為意。
文帝喜好佛法,十五歲起就不再殺生,也停止了射獵活動。此外,他生性簡樸,騎馬的鞍子只是鐵木的而已。
文帝親政後,從善如流。天地、五郊、宗廟二分之禮,常必躬親,不以寒暑為倦。他常思慮並關心百姓的疾苦,對手下的大小百官則留心觀察任用,對於賢能之士,根據才能的大小加以任用。他常說:&ldo;凡為人君,患於不均,不能推誠御物。苟能均誠,胡越之人亦可親如兄弟。&rdo;
文帝告訴史官說:&ldo;直書時事,無諱國惡。人君威福自己,史復不書,將何所懼?&rdo;
在其南北征巡時,有官員上奏請求整治道路,文帝說,只要簡單的修橋樑可以透過馬車就行了,不用鏟草令土地平整。他是凡所修造的,不得已而為之,不為不急之事損民力也。在文帝巡幸淮南時,如果需要砍伐老百姓的樹的,一定要留下銀兩,而百姓的田地從不踐踏。
孝文帝的改革
北魏建國之初,官吏沒有俸祿,因此農民的負擔較重。國家規定:&ldo;天下戶以九品混通。戶調帛二匹、絮二斤、絲一斤、粟二十石;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庫,以供調外之費。&rdo;實際上農民的負擔遠不止此。
此外,北魏初期對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人民採取歧視政策,將其變為奴隸和雜戶;戰時還驅使他們為步兵在陣前衝鋒,鮮卑騎兵在後面督陣,如果步兵不前進,便被騎兵踏死。而在上層的鮮卑貴族和漢族地主之間也存在著矛盾。如清河大族崔浩在鞏固北魏統治上出過大力,後來因與拓跋燾意見不同而被殺,與崔浩有姻親關係的漢族門閥也都遭滅族之災,被殺者達二千多人。這種矛盾也影響了北魏政權的穩定。
上述矛盾使北魏統治者意識到了改革的必要性。
孝文帝於485年開始實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首先實行了均田制。北魏初年曾推行過&ldo;計口受田&rdo;制,而新實行的均田令的主要內容是:
(1)男子年十五以上受露田(只種穀物)四十畝,婦人二十畝。為了輪種,露田加倍或加兩倍授給。露田不準買賣,年老免課及身死還田。
(2)男子每人給桑田二十畝,作為世業,終身不還。在二十畝桑田上必須按規定種一定數量的桑、榆、棗樹。初受田時,原無桑田者,依制受田;原來桑田不足者依制補足,多餘者將多餘部分充做倍田;再多的也不充做露田來還授。隨著人口的增減,多餘部分可以賣出,不足部分可以買進,但買賣都不能超過應得分額。非桑之鄉給麻田,男子十畝,婦人五畝,還受法和露田一樣。
(3)奴婢受田與良人相同。耕牛一頭受田三十畝,限四牛。
(4)土廣民稀之處,任力耕墾,不受限制。土狹民稠之處,增丁應受田而不願遷移者,以桑田抵應受露田數;不足者不給倍田;又不足從家人田中減量分給。願遷者,任到空荒之地,但不得逃避賦役。
(5)官吏給公田,刺史十五頃,太守十頃,治中、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