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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學心法》看,朱棣所標榜的儒家政治思想大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1)敬天法祖
天,天命的觀念,自產生以來,便與政治密不可分,被統治者利用來作為加強自身權威的工具。以後歷代,天命觀雖迭經發展變化,但仍不脫君權神授的圈子。他們對天既敬且畏,唯恐天命不佑,同時又借天命畏人。作為最高統治者,明成祖朱棣繼承了西周以來天命觀中的許多內容。
由於時代的限制,朱棣不可能擺脫對天的神秘觀念。蒼天高高在上,無言無視,而又無時不監,無時不保,世間萬事萬物無法逃遁,除將其神化,是無法做出其他解釋的。朱棣承襲了天人感通之說,其感通之處,在於人的「敬」與「不敬」。敬則受天命之眷佑,否則遭天命之遺棄。因而朱棣說:「吉凶晦否。匪降習天,實自由於人。」何者為敬?「法天之行,體天之德」,按「天道」行事,則為敬。又何者為道?「天道不言,四時行而萬物生」,「天道至誠無息」,「天道至公無私」。因此,要以自然無為治國,要以教化服天下,要以「至誠無息」、「至公無私」安天下。如此,則「上天眷顧,四海安」。如果「所行差忒」,便會造成「天命去之,人心違之」的局面,要想延長須臾的統治,也是不可能的。
朱棣說的「人」有兩層意思。前者「實自由於人」,這人主要指人間的統治者,即人君。這個「人」必須按照天道行事,才可能成為享受天命眷佑的聖人,不然就不會受到上天眷佑。後者「人心違之」這個人,是指被人君統治的眾人。這個「人」是天下安與不安的根本。雖雲「天命違之,人心去之」,實則是「人心違之」從而「天命去之」。君主按至公無私的天道行事,則人心順暢服從,天命便會眷佑,如行事並非至公無私,不合於「天道」,人心便會違逆甚至反抗,天命也會遺之而去了。
這裡所說的天命,不是幾近於人心嗎?朱棣雖不能擺脫天命說的迷信成分,不能擺脫天人感應的謬誤,但他能把人君的治國之道、民眾之心的順逆從違視為天下能否長治久安的根本,無疑應當給予正面的評價。
但是朱棣也希望借先哲的話將君主神化,以加強自身的權威。他聲稱:「人君一動一靜,無非天也。心在則天在矣。」然而這一天命說包含著明顯的邏輯上的矛盾。既然「人君一動一靜無非天」,既然天道是至公無私的,人君之心也只能是至公無私的而不是別的,從而也不存在什麼奉不奉天道了。反之,如果人君之心可能至公,也可能不公,那麼,在其不公之時便與天不合,「人君一動一靜無非天」的說法便不正確。這個矛盾是致命的。每個君主在宣稱他與天同心、代表天命時都無法逃過這個矛盾,因而也便很容易識破君心即天心的欺騙性。
歷代皇朝盛衰的事實教訓了統治者,他們不能不承認天命並非始終眷佑一切君王的,因而他們必須對此有所警戒,必須謹慎行事。永樂二年八月丙申,朱棣在與侍臣討論元朝興亡的歷史經驗時,就表述了這種認識。他說:
天運雖有前定之數,然周家後來歷數過之,蓋周之先德積累甚厚,其後嗣又不至有桀紂之惡,使夏殷之後不遇桀紂,未遽亡。若順帝不恤軍民,不理國政而荒淫無度,安得不亡!故國之廢興,必在德,不專在數也。
因而,人君不僅要敬天,而且畏天。敬天、畏天,實際是要對君主的行動有所約束。首先,天是不可欺的:「下民細微猶不可詐,況於上天神明,而可欺哉!」 其二,天是唯一可以約束人君的:「人君所畏唯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為?去亂亡無幾矣。」 其三,人君知畏天,則可以常存警戒、謹慎施政;「王者知有天而畏之,言行必信,政教必立,喜怒必公,用舍必當,黜陟必明,賞罰必行。」
總之,朱棣希望自己和他的繼承者成為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