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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瑪麗絲真的很不值得。&rdo;
他對這件事的態度有點奇怪,但我忍住沒有說出來。此時,學校的鐘聲突然響起。我看看手錶‐‐10點整了。
我避開他提出的問題,不願講出我追查這個四年前舊案子的原因。我向他道謝,並拜託他若想到任何有關這案子的事就打電話給我,然後便起身離開。他獨自一人坐在那裡,目光仍停留在我背後某處。我猜,他的思緒已墜入遙遠的時空之中。
我對緬恩區還不太熟,但為了到魁北克大學,我又把車子停在那天晚上的小巷子裡。我曾來此尋訪戈碧,雖然才過了兩天,但現在感覺好像是太古時期的事。
今天比那天冷,還下著細雨。我拉上夾克拉鏈,朝停車的地方走去。
出了大學校區,我往北走在聖丹尼斯街上,經過一排高階的百貨公司和夜總會。雖然這裡和聖羅倫街僅隔幾個街區,但水準有如天壤之別。聖丹尼斯是 個尋覓的好地方‐‐衣服、銀耳環、伴侶、一夜情,因此引來這裡的年輕人很多。幾乎每個城市都有一條像這樣的夢幻之街,然而蒙特婁市卻有兩條:講英語的人到 克利桑街,講法語的人到聖丹尼斯街。
我站在得麥松納夫街口等紅綠燈時,想到阿莎的事。拜雷也許是對的,那個公車站就在我右前方不遠處。殺那隻猴子的人,應該不會為了丟棄屍體而跑到很遠的地方。兇手是當地人的機會很大。
我看著一對年輕情侶從魁北克大學捷運站走出來。他們走在雨中,像一雙剛從乾衣機拿出來的襪子般緊緊依偎著。
殺猴子的人也可能是通勤者。是啊,布蘭納,捉了猴子,坐捷運電車回家,打死、肢解它後,再坐捷運把屍體運回來,丟在公車站。想得好。
綠燈亮了。我穿過聖丹尼斯街,沿得麥松納夫街往西走,心中仍想著剛才與拜雷的談話。我為什麼會覺得他的態度奇怪?是他對學生表現出太多的情感 嗎?對猴子關心太少?為什麼他看似那麼……反對研究阿莎的計劃?他為什麼不知道猴子少了一隻手掌的事?派利第不是請他來指認猴屍嗎?難道他沒注意到猴子的 手掌不見了?猴屍發還給他,他的確把猴屍從法醫研究所帶走。
&ldo;混帳!&rdo;我叫了出來。
前面一個穿著工作服的男人回過頭,一臉茫然地看著我。我對他笑了一下。他搖搖頭,一語不發地繼續往前走。
你真是個大白痴!我痛罵自己。你居然沒問拜雷他怎麼處理那具猴屍?你真會辦事!
譴責自己過後,內心的自我提出建議,決定賠償我一根熱狗。
我知道今晚不會那麼早睡,便接受這個提議。我走到聖多明尼克街的&ldo;吉川喬餐廳&rdo;,點了一份熱狗、薯條和可口可樂。一邊吃剛做好的美食,一邊凝視牆上的旅遊海報。窗外的車流量慢慢增大了,緬恩區開始加快它執行的腳步。
一個男人走進餐廳,大聲地和老闆交談,話中帶有濃厚的希臘口音。他的衣服全濕了,渾身散發著一股混合菸草、油脂和不知名香料的味道。細細的雨 珠在他頭髮上閃閃發光。他發現我在看他,便對我微笑了一下,揚揚濃密的眉毛,伸出舌頭緩緩舔過上唇。倘若再熟一些,他肯定會對我展現他的痔瘡。衡量他的成 熟度,我判斷他的水準只有中下階層,於是便把注意力轉回窗外的街景。
隔著雨痕斑斑的玻璃窗,我依稀能看見對街的一排商家。我一家一家讀著商店的法文招牌,有些店名和販賣的商品完全牛頭不對馬嘴,有些則花稍得讓人眼花繚亂。一致的是,在假日前夕,這些店全都打佯了,安靜而黑暗。
我把熱狗和薯條的包裝紙揉成一團,扔進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