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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問題?」程飛的聲音仍在顫抖。
唐曼玲先是搖了搖頭,然後蹙起眉宇:「江曉凌殺害蛔蟲當晚,有著充分的不在場證明,而證明提供者恰恰就是我本人。」
「我在她公寓裡從傍晚七點一直待到夜裡十二點,雖然其間打了十分鐘瞌睡,可只有十分鐘,根本不具備作案條件。就算以全速跑到案發現場,單程至少也要二十分鐘左右,更別說是往返而且還要算上殺人及找東西的時間。而且……」
說到這裡聲音頓了一下似在琢磨什麼:「從案發後的記錄中看,時間上也有些反常。總部當時接到我來電是凌晨一點多,可我離開江曉凌住所是十二點。雖説當時我的確比較乏累,但也不至於走一個鐘頭時間才回去。我認為這其中必有隱情!如果不把這點弄清楚,我們還不能有足夠的理由正式逮捕江曉凌。」
「唐姐下一步打算怎樣?」
「現在你立刻再過來這邊一趟,我想讓你陪我去個地方。」唐曼玲以命令的口吻說道。
「什麼地方?」
「江曉凌在臨區租住的公寓。」唐曼玲不緊不慢的開口:「我想只有親自去那裡走訪一趟,或許才能拆穿她看似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此話一出,電話另一頭即刻響起程飛難以置信的驚呼:「什麼~~去江曉凌公寓?你的意思說我們要去見她?這……要和江曉凌面對面,天吶!到時該說什麼好?」聲音之大迫使唐曼玲將手機從耳邊挪開了足有半尺遠。
唉!fans即將面對偶像前的最典型反應。有些受不了的揉揉額頭,唐曼玲開口道:「拜託不要那麼興奮好不好?那位大作家當下怕是早已逃之夭夭了。」
「啊?」程飛頓時語噎。
「可惜,你無法目睹心中偶像的美麗芳容了。」唐曼玲話中帶上一似玩笑的口吻,但很快又正聲道:「好了,快點過來吧。還是老地方見,順便帶上我的警證。」
「yes ada!」
(19))地獄街殺人事件(25)
大約一個半小時以後,程飛駕車載著唐曼玲來到了江曉凌租住的公寓前。
經過一路上唐曼玲嚴謹的推理,程飛在此刻不得不承認江曉凌就是地府惡靈這一事實。
之前一直都是心目中完美無暇的天使偶像,現在卻變成了連奪五命的嗜血惡靈,他心裡怎麼想都不是滋味。
一同走下車後二人筆直進入了公寓。在一層的接待臺前,管理員大媽正戴著老花鏡翻閱一本房客記錄,那上面登記了每一位房客的詳細資料。
「伯母晚上好,我是市第一警局重案刑事組的警察。」程飛邊說邊亮出了證件:「請問201號房間此前是不是住了一位叫做江曉凌的女作家?」
管理員乍一看到這張平日鮮少見過的警證頓時一愣:怎麼警察會來這裡?她可一直都是合法經營這棟公寓,住在這裡的房客也都是規規矩矩的人。
「是有這麼個人,不過那女孩今天中午就已經退房了。」管理員有些緊張的回道。
「那麼她的房間現在有人住下嗎?」
「沒有。她才走了半天,都還沒來得及打掃。」
程飛和唐曼玲在此刻對視一眼。房間既然還未清理,那麼發現真相的可能性就會大大提高。
「您還記得江曉凌是於何時在這裡租住的?」程飛又接著問道。
管理員聽後立刻將手中的房客記錄向前翻了幾頁:「7月29日下午4點20分,這是她的開房時間。」
7月底在這裡住下,8月初便在隔壁的地府大街發現第一個被害人,時間剛好吻合。
「謝謝伯母!」說這話的不再是小程,而是他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