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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時間後,港島某酒樓,原本幫趙學延出庭作證的人一一離去或走人,酒樓包房裡只剩下三人,就是小趙、李佳妮和張大狀。

張大狀自罰一杯酒,開口道,“延哥,要不要我幫你起訴深水埗區警署?他們栽贓你坐冤獄,我有把握至少能為延哥索要回百萬以上報酬。”

“那個陳志港身為一個總督察,還真是沒節操無底線,竟然捏造證據。”

“我一定能幫延哥打的他丟了那身警服。”

穿越之初還在蹲拘留室的時候,趙學延就知道自己被黑警坑了,為什麼?

他只是恰好出現在搶劫現場,沒有證件疑似偷渡客,還因為死掉的劫匪阿才,臨死前撲街時把槍甩到了他懷裡,他用手丟了一下。

這……

這些證據,真不足以把他定罪,送進牢裡。

他是沒有證件,但那把槍只有槍身有趙學延指紋,扳機上沒有,也沒有人指認他和劫匪認識,更沒人指認他打劫。

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前提下,他是不用坐牢的。

所以就算趙學延被抓的初期,警察也只是打算遣返他,走流程時風雲突變,被指控成劫匪同黨。

就是黑警陳志港,捏造了其他的新證據。

新證據是,死鬼阿才隨身攜帶的香菸盒、火機上,也有趙學延指紋,這是怎麼做到的?當時他還在被審訊,主抓審訊的陳志港在一次單獨盤問裡問他要抽根菸放鬆下?

趙學延點頭,就接過煙盒和火機抽了一根。

事後陳志港才突然證明,那盒煙和火機是搶劫案裡、死者阿才衣兜裡拿到的物證,自從在械劫案現場被封進透明袋後,從沒被外界接觸過。

有接觸也是法政在取證時,不止提取到了死鬼才的指紋,不只有其他陌生指紋,還有趙學延的。

好嘛,你說和死者不認識,只是偷渡,槍身上有你的指紋可以解釋,阿才死掉後兜裡的煙和火機,為什麼有你指紋?

新證據的出現,加上趙學延沒錢,請來的辯護律師只是走流程不出真力,也可能是對方沒本事。

他才被坑慘了。

事後他也能想明白,那是陳志港忽悠他抽菸時,自身手上應該塗抹了什麼暫時性遮掩指紋的事物,才讓他中招。因為法政提供的證據,幾組陌生指紋並沒有陳志港的。

他當時,只是一個大學生睡個午覺,就穿越了,純良的學生仔,哪會想到重案組黑警那麼坑,丟根菸給你都是挖陷阱啊。

他當初只能吐槽社會太險惡,尤其是這悍匪兇徒遍地走的港島社會。

現在得到了清白?和陳志港就有的玩了。

他還不知道葉世官那大賊,恨不得把陳志港生吞活剝了,但自己有實力時,反擊一下也正常啊。

過去一兩個月了,李森即便也懷疑陳志港,卻沒有搜查到對方的把柄?趙學延有其他不要實錘鐵證的反擊辦法啊。

伴隨張大狀信誓旦旦的言辭,趙學延笑著敲了下桌子,“張律師,看來你狀態不錯啊,既然這樣,那案子就交給你了。”

當初威脅張律師辦事不利,他就放靚坤,急的這位律師上火……這次打官司?

張律師當然是分文不取,以比幫朱滔打官司更強的多狀態和士氣去打趙學延冤獄案的。

香菸和火機上的指紋,張律師也分別盤問了最初審訊趙學延的深水埗區警察,就盯著對方一直問,陳志港有沒有給趙學延遞過煙,有沒有遞過火機?你百分百確定見證過陳志港所有審問過程?

加上你能百分百確認,悍匪阿才的煙盒火機,從現場到法庭,再沒被人偷偷拿走過?

就像當初他在法庭上各種盤問中區警署警察的態度,辨的一群深水埗區警察支支吾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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