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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國家遭到破壞之後,在後蘇聯許多國家的地域內,掀起了一陣敵視俄羅斯人的民族主義狂潮。這樣就引發了向俄羅斯遷徙的移民行動‐‐基本都是高等級工人和工程技術幹部。原蘇聯各加盟共和國的大大小小的工廠如今沒有了專家,而俄羅斯人在這些地區科學文化發展中所佔的地位,正如人們所說,絕非無足輕重。
處境最艱難的是波羅的海沿岸地區的俄羅斯居民。
談到俄羅斯人在波羅的海沿岸地區幾個國家的處境,我首先要講一講他們在拉脫維亞的地位。拉脫維亞的種族歧視已經達到了最可怕的規模‐‐儘管愛沙尼亞和立陶宛也有類似情況。可是,要知道,1990年初這三個共和國曾一致透過獨立宣言。那麼,宣言裡究竟包括了哪些承諾呢?
我面前擺著一份1990年5月4日由亞?戈爾布諾夫先生簽署的拉脫維亞共和國宣佈恢復獨立的公報。為了使讀者能獨立作出結論,現把其中的一款逐字援引如下:
保證拉脫維亞共和國的公民以及長期居住在拉脫維亞領土上的其他國家的公民享有各種社會、經濟和文化權利,並享有符合公認的國際人權標準的政治自由。這些權利和自由同樣完全適用於表示願意居住在拉脫維亞,但不申請取得其國籍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的公民。
類似的承諾也發表在愛沙尼亞國家獨立公報中。1990年2月2日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塔林透過決議:
……在宣佈愛沙尼亞國家的理想之際,我們知道有幾十萬非愛沙尼亞人也在支援愛沙尼亞獨立的思想。在我們爭取恢復獨立的愛沙尼亞國家,人權和各族群權利將在共和國傳統和民族寬容原則的基礎上受到尊重。少數族群以及意識形態上的少數派在意見和方法上的分歧,在愛沙尼亞亦應受到法律保護。
蘭德斯別爾基斯先生於1991年3月11日在有關立陶宛恢復國家獨立的法令中,對這個問題的表述最為簡短而明確。他有預見地避開了人文的具體性:
立陶宛國家……保證人權、公民權利和族群權利。
宣言發布過一年半以後,這些共和國變成了擁有自己對內政策的獨立國家。這裡不由得出現一個問題:這些國家到底是在退出蘇聯之後才滋生了不可調和的反俄情緒,還是這種惡劣態度由來已久,只是一時間暗懷於心,非等到一定時機不肯浮出水面?
某些研究波羅的海問題的專家試圖解釋這種罕見的稀奇事,他們說多少世紀以來,這些波羅的海國家一直夾在大國中間,或者處於文明邊緣,它們的人民被迫與比較強大的民族(瑞典人、丹麥人、波蘭人、日耳曼人、俄羅斯人)比鄰而居。專家們正是試圖用這一點來說明,波羅的海沿岸地區國家一直在為爭取主權而鬥爭‐‐先是為爭取經濟主權,接著,在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又開始為爭取政治主權而鬥爭。
不過,有些問題至今還是沒有答案。日耳曼人用火和劍征服波羅的海各族人民,強制推行自己的宗教信仰,然而二戰期間,為什麼波羅的海沿岸各共和國居民不僅支援納粹佔領者政權,而且很多人還參加反對蘇聯的戰爭,參與推行反俄、反猶、反其他民族的懲罰行動呢?
為什麼在這些國家俄羅斯人成了被仇視的民族?也許是因為波羅的海人習慣了德國人那種堅硬的鐵拳,而我們俄羅斯人信奉的則是東正教的心靈主義,力求建立各民族兄弟情誼,並以俄羅斯本土力量來提高周邊的福祉?看來還有一個情況也產生了影響:拉脫維亞和愛沙尼亞的土地在13世紀初就被條頓騎士團的騎士所征服,幾個世紀過程中它們始終處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