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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松確是誤了大事。張松不應該寫那麼一封不必要的信(有話,尤其是像這樣重要的話,應該走到葭萌去當面向劉備講,怎麼可以寫信?寫了信則一定是委託他人代送,那末,雖不必哥哥張肅發現,也可能被代送此信的人出賣)。
張松與法正在歷史上的地位,是很成問題的。不論他們的藉口如何,他們對劉璋是百分之百的不忠。
劉璋對法正未加重用,法正不應該因未被重用而出賣劉璋。君子與小人之別,正在於此。君子的處世,是有原則的:合則留,不合則去。不合而仍留,那就該留得很有道德,所謂&ldo;為貧而仕&rdo;,按照聽受的待遇而出力,不必貢獻全部的力與智。這叫做,待我以眾人,則以眾人之身份報之。
上邊把我看成了庸碌之輩而不予重用,我只能在下列兩種辦法之中選擇一種:一、不就此職,或辭去此職,在別處另找知己。二、忍氣吞聲,埋頭苦幹,做出值得令人刮目相看的成果;同時,騎馬找馬,注意更好的工作機會。倘若,既已就職,又不辭職,天天大發牢騷而不肯勤於工作,同時又把職務上的機密,賣給長官或僱主的競爭者,甚至勾結長官或僱主的敵人,賣主求榮,那末,不是小人是什麼?
我因此要給法正與張松一個千年以下的&ldo;論定&rdo;:這兩人是小人。
法正早該離開益州。他不離開益州,每月照拿劉璋發給他的薪水,卻暗中勾進來劉備,把益州賣給劉備!他不是小人,是什麼?他而且是小人之中最壞的。
張松,並不曾被劉璋冷落。他當了益州的&ldo;別駕&rdo;,在地位上僅次於州牧與&ldo;治中&rdo;,劉璋有什麼地方對不起這個張松呢?法正出賣劉璋,已經該死;這張松以別駕的身份而出賣劉璋,更是該死、死有餘辜。也許有人會說,劉璋是不值得法、張二人對他效忠的。那末,法、張二人,為什麼不早一點離開劉璋?另有一些人,被《三國演義》的純主觀的敘述所迷,以為只有劉備才是值得全中國的人所效忠的物件。小人而能幫助劉備奪取益州,就不再是小人;君子而站在與劉備相反的立場,就不再是君子。
老實說,我個人連劉備本人都不完全佩服。他一生固然做了不少使得我佩服的事,例如救孔融於北海國被黃巾圍困之時,對關、張二人的義氣始終如一,屈身三顧茅廬,虛心向一位二十七歲的青年才俊請教(我在二十七歲的時候,沒有一個劉備來拜訪我。現今活到七十一歲,仍舊沒有一個劉備上門)。然而,劉備不是聖人,所以也做了若干難以叫我佩服的事,例如,被呂布偷了徐州,不惜厚著臉皮,倒轉來向呂布投降;每逢軍事失利,就把老婆、兒子一齊丟掉,只顧自己逃命,等等。
劉備不僅不是聖人,而且不是賢人,甚至有時候連英雄都不是。單就奪取益州這件事而論,人家罵他&ldo;梟雄&rdo;,一點也不冤枉。
依我,劉備該怎麼辦呢?上策是:為而不有。進入益州以後,勸劉璋下決心,以益州為反曹運動的根據地,廣攬天下英雄志士,以有計劃的步驟,東聯孫權,北取漢中,西結韓遂、馬超,第一步椎進到函谷關;第二步請孫權同時出兵,夾擊曹操,直搗許縣,救出漢獻帝。劉備不僅必須言行一致,絕對不盜竊劉璋的益州地盤,而且應該始終以首功讓給劉璋,於大功告成以後請漢獻帝給劉璋以重賞,自己呢,不妨退隱田園,或留在京城,作一個不大不小的官(所謂大隱於朝)。
中策是,在進入益州以前,就拜託法正、張松之流,代向劉璋把話完全說得明明白白:&ldo;我願意來益州,幫宗兄(本家哥哥)打張魯,希望宗兄瞭解兩點:(一)我需要足夠的兵力與給養;(二)我不是一個以打平張魯為滿足的人。我的志願是打平曹操,振興漢室。宗兄在我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