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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3日釋出於新浪部落格
53、和光而不同塵
53、和光而不同塵
有兩位朋友提到以下問題:
1、老師有一個問題不太明白:怎樣不捨大惡一闡提呢?在我們分清惡人的情況下,在確信能把握自己的時候,合乎社會善因緣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的接觸惡人,適時的教化,可以嗎?
2、是啊,佛家不是講眾生都是有佛性的嗎?而且都是未來佛,大惡一闡提都可以度化的,那麼遠離惡友不是就不善良太自私了嗎?請教老師,學生愚鈍,請老師您開釋!
關於大惡一闡提,《涅槃經&;#8226;五》:“一闡提者,斷滅一切諸善根本,心不攀緣一切善法。”大意是說,大惡一闡提人,斷滅了各種善良的根本,心不攀附各種善法。
我們提高修養的目的是為了自己和他人都找回純潔的本性,得到內心的自在解脫。所以,對於惡人,如果你覺得有能力接觸,而且又能不被其汙染,與其接觸後仍然自由,那麼就可以接觸,還可以適時度化對方,令其棄惡向善。這就是“和光同塵”、“出淤泥而不染”。“和光同塵”為表象,而實質是“和光不同其塵”,即與惡人同處,不染其惡。《涅槃經&;#8226;六》:“是人為欲調伏如是諸比丘故。與其和光,不同其塵。”《佛光大辭典》:“【和光同塵】……於佛教,指佛菩薩為救度眾生,須隱藏菩提之智慧光,以應化身權假方便,生於充滿煩惱之塵世,與眾生結緣,次第導引眾生入佛法。”如果沒有這種能力,而是與惡人接觸後,容易被惡所汙染,那麼就要遠離惡人。
2007年7月3日釋出於新浪部落格
54、黑報、白報和無報
54、黑報、白報和無報
一位朋友留言:老師,對於別人出於感謝送來的物品,如果在嘗試退還未果的情況下,或強行退還會使別人感到為難(因為對方感謝的不只一個人),能否透過其他形式再佈施出去?比如幫助別人等?老師能再講講接受別人物品時,由於心念不同,所得為白業、黑業和無記報嗎?
關於白業、黑業,《中華佛教百科全書》:“【黑業&;#8226;白業】黑業與白業的合稱。黑業是指其性不善之業,白業是指其性為善之業。由黑業感得之果報為黑報,由白業感得之果報為白報。”大意是說,黑業是性質不善的身口意行為,白業是性善的身口意行為。黑業招致的果報是黑報,白業招致的果報是白報。
《中阿含&;#8226;卷二十七&;#8226;達梵行經》:“或有業黑有黑報,或有業白有白報,或有業黑白黑白報,或有業不黑不白無報。”提出了黑業黑報,白業白報。但有些行為既有性善的成分,也有性惡的成分,這就是黑白雜業,其招致的果報是黑白報。而有些性質既不惡也不善(無記),即不黑不白業,其招致的果報為無報。
所以當我接受別人物品時,要考慮到這種行為是善還是惡的,自然知道是黑業、白業、黑白業還是無記(不黑不白)業了。
例如:
1、不應該是自己的勞動所得,自己貪心接受,為黑業黑報。
2、因禮尚往來送來的飲食,因自己的饞心接受,為黑業黑報。
3、是自己的勞動所得,自然接受,無不良心態,為不黑不白業無報。
4、是自然的禮尚往來,自然接受,無不良心態,為不黑不白業無報。
5、是自己的勞動所得,自然接受,同時想到叫別人分享自己的勞動果實,或送給自己的長輩、老師或其它更需要到的人,為白業白報。
6、超過了自己的勞動所得,自己貪心接受,為黑白業黑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