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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也許吧。&rdo;他拍了拍他的夾克衫口袋。我以為他要掏出一盒香菸或是名片。&ldo;巧了,你是金西&iddot;米爾霍恩吧?&rdo;
&ldo;是的。我認識你嗎?&rdo;
&ldo;不認識,不過我相信這輛車是你的,&rdo;他邊說邊把一個白色的長信封交給我。信封正面寫著我的名字。
我滿腹狐疑地接過信封。不料他抓住我的胳膊說道:&ldo;寶貝,你的傳票送達了。&rdo;
我感到血壓下降,心突地一跳。我的靈魂生生地跟我的身體分離開來,就像火車的車廂脫鉤一樣。我感覺到我就站在自己身邊旁觀。我雙手冰涼,顫抖著開啟信封,取出裡面的&ldo;聆訊通知書&rdo;以及&ldo;臨時禁令&rdo;。
要求保護的人名叫索拉納&iddot;羅哈斯。我是受限制的人。我的性別、身高、體重、頭髮的顏色、家庭地址及其他相關資訊被整齊地列印在這些通知上。這些資訊大多還算準確,只是體重給我增加了十磅。聆訊安排在1月9日‐‐就是下個星期二。在這段時間裡,按照&ldo;個人行為準則&rdo;,我不得有騷擾、襲擊、敲打、威脅、跟蹤、妨礙等行為,不得損毀個人財產,不得阻撓索拉納&iddot;羅哈斯,要服從監管。我任何時候都必須跟她本人、她的住宅、她的車至少保持一百英尺的距離‐‐這一最低限度顯然考慮到了我跟她住隔壁的事實。另外,我不得擁有、佔有、持有、購買或者意欲購買收取或者意欲收取,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獲取槍枝彈藥。在這信的底部有一排黑色的粗體字,寫的是&ldo;法院特令&rdo;,好像怕我不相信似的。
我搖了搖頭,傳票送達人好奇地看著我。他大概跟我一樣,習慣了傳票送達後必然引起的大發雷霆。
&ldo;簡直是胡編亂造。我從未對她做過什麼。這些都是她編的。&rdo;
&ldo;這就是進行聽證的原因。在法庭上你可以跟法官申訴,也許他會同意。還有,如果我是你的話,我會請一個律師。&rdo;
&ldo;我有律師。&rdo;
&ldo;若是那樣的話,祝你好運。很樂意為你效勞。你讓我釋然了。&rdo;
說完,他開車走了。
我開啟&ldo;野馬&rdo;的車門,上了車。我並沒有立刻發動引擎,而是坐在那裡,雙手握著方向盤,望著街道。我一低頭又看到丟在旁邊客座上的禁令,於是撿起來又看了一遍。在&ldo;法院特令&rdo;下的第四部分,我檢視了標有字母&ldo;b&rdo;的框框,裡面的具體內容是:如果我不服從這些命令,我有可能遭到逮捕並被指控有罪。無論哪種情況我都可能受到以下處罰:(a)進監獄;(b)接受多達1000元的罰款;(c)既坐牢又罰款。任何一種選擇都讓我難以接受。
更為討厭的是索拉納又投機取巧地佔了上風。我曾經以為自己很精明,可是她又搶先了一步。留給我的還有什麼呢?我的選擇受到了限制,但總會有辦法的。
回家的路上,我在一家雜貨店停下,買了一些感光度為400的彩色膠捲。然後我開車回家,把車停在亨利家後面巷道邊的一塊草地上。我從後邊籬笆上的一個缺口悄悄回自己的公寓,上樓,清理了一下床頭櫃,這床頭櫃原來是個床腳箱,現在被我當成床頭櫃用了,我開啟檯燈,調好鬧鐘,整理了一下地板上的書籍。我開啟箱子,拿出三十五厘米單鏡反光照相機,這照相機並不先進,可我只有這麼一部相機。我帶上膠捲,從螺旋樓梯上下來。現在我必須找一個能從不同角度拍攝隔壁那個復仇女神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