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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事實,秋娘聳聳肩膀,伸一下舌頭,懼然喊道:&ldo;我的天啦,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rdo;
我關好箱子,笑對她說:&ldo;可愛的姑娘,你太純真了!要記住,社會上人心險詐。以後交朋友一定要特別注意!我走了,後會有期!&rdo;
我提起箱子,向她告別。她送我下樓,見我發動摩托車,拋來一個多情的眼波。
回到了隊部,我考慮到法律上的手續,故意當眾把箱子開啟。大家看到兩張車票,一封哀求書,禁不住鼓掌歡呼!對我單槍匹馬,不動聲色,完成了大海撈針的任務,佩服極了!
我更是歡愉,因為找到了佘倩的保命符,有了這封信,佘清才能得到法律上的寬容。對於一個正直的警探來說,還有什麼比澄清冤情,而從閻羅王的階下救回無辜的人更為歡欣鼓舞的!
兩張車票、一封哀求書足以證實佘倩夫婦是自衛殺人的。但是,我並不以此為滿足,為了使全案更加完滿,我又把沈默夫婦帶到玄武湖北部,靠著城牆附近水浮蓮集聚的湖面,叫他倆指明當日發生謀殺的地點。我指揮隊員們把這範圍內的水浮蓮全部拖開,以免遮蔽水底的光線。又派幾個探員潛入水底,打撈兇器。
不久,終於撈到一把匕首,鋒利無比,象牙的刀柄上刻有浮雕,外型十分精美,緊靠刀柄下面的刀身處,被挫刀挫平約二毫米,銼痕猶新,寬二厘米。這又是一個罪證的發現。
大家回到刑警隊部,所有的精神都集中到這把匕首上,對它不斷端詳,一再研究,所得的結論一致。認為這把匕首肯定是高翔的,當他策劃這樁謀殺案件時,就想利用這把匕首作為兇器。可能考慮到匕首上有烙印的標誌,甚至有他本人的名字,為了消滅罪證,所以先用銼刀把那烙印銼平。現在,眼看這罪證被毀滅,大家都感到失望。因為這樣的物證在法律上不能定為高翔的匕首,花了許多精力,也是落空。
我早已胸有成竹,便笑對大家說:&ldo;你們不要著急,我有辦法使刀的烙印現出原形!&rdo;
我叫他們設法弄來一臺小型風爐,用木炭生起火來。頓時,爐上火光熊熊,我用起子把匕首上面的象牙柄卸下,把匕首的鋼鐵部分平放在風爐上面,到了爐火純青的時候,那把匕首全部燒成通紅,漸漸地那被銼的部分現出&l;高翔&r;兩字,白燦白燦的。我抓住這個時機,用預先準備的照相機把它拍攝下來,作為憑證。
大家看到這奇怪的現象,都驚訝得目瞪口呆,認為是奇蹟;接著歡聲譁然,以好奇的眼光看著我。
我知道大家很迫切想了解內中的奧秘,便解釋道:&ldo;這個道理很簡單。要在匕首上鏨字,首先得把製成的匕首加熱到軟化,然後用預先鑄好的&l;高翔&r;兩字的凸形鐵印,用高壓鏨在匕首上,等到冷卻時,匕首上面就有凹字形的&l;高翔&r;兩字。本來整塊鋼鐵的密度都是一樣的,但是名字被高壓鏨下去後,被壓部分的密度特別密,傳熱特別快。別的地方未紅它先紅,別的已紅它就發白了。所以才能顯現出字來。&rdo;
最後查明,這把匕首是上海一家鐵器廠為了業務關係特地送給高翔的一件禮物,所以外表非常美觀,鋼質十分堅韌。
一封信、一把匕首、兩張車票的發現,挽救了佘倩的性命。最後法院判決:佘倩雖是自衛殺人,但應判三年徒刑,假釋保外;沈默宣告無罪。
玄武湖桃色命案前後只有一星期就迅速破獲了,全市報紙大加宣揚。對於嚴中甫私自存匿證據的行為我並不加以過問,但他卻因我的成功妒忌成恨。從此後,暗箭代替了明槍,欲致我死地而後快……
第二十四章
不久,我抓到巨盜廖振天,外號&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