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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被拖拽起來,再也裝不了失憶的劉三此時才明白自己被玩了,一臉死灰,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因為已經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劉三故意陷害周時,且明明白白指認出是羅景華乾的。
一切似乎全部都迎刃而解。
第二天,周時官復原職,一進刑警隊,顧不得寒暄,就馬不停蹄地開展起工作。
劉三已經錄完全部口供,全招了,羅景華也被請到了公安局。
面對證據確鑿的錄音,羅景華再也沒有了一個大老闆的氣度,彷彿瞬間老了十歲,但面對審訊,問其為何要陷害周時時,他卻反覆就一段話:
我就是看他不順眼,我景華集團三番兩次出人命官司,作為一名平頭老百姓,我和周警官申請過對我公司名譽進行保護,申請過儘快破案還我景華清白,可他怎麼做的?不僅不幫助我們,還天天查我們,查我的女婿,並試圖把叫什麼,什麼滿的案子扣在我們頭上!我不服!我就是看他不順眼!他為警不公!我沒有其他辦法,只能自己用自己的方式給我自己討公道!
李新文面對羅景華的嘴硬,一臉無語。
「真是不見閻王不落淚。」
這時,周時推門進來了,今天復職第一天,周時就去了交警隊查詢線索。
李新文一看他回來了,轉過頭便問道,車禍那邊有線索了嗎?
周時點點頭,嚴肅道:「我剛從交警支隊出來,那邊把查出來的所有過路車輛和人員資訊都查詢到了,我已經逐一對過一遍,發現了很多資訊,正準備跟您好好匯報一下,這不就趕緊過來了。」
李新文點點頭,離開審訊室外的觀察室,邊走邊對周時說:「回我辦公室,咱們慢慢縷。」
這一次,必須要把他們爺倆定死在這,這回倒要看看,到底是誰讓誰翻不過身!
第三十七章 嫌疑
劉猛出事故的路段是雙向 6 車道,屬於城外外環路,平時車輛不多,經排查,在尖釘出現的前五分鐘內,本車道共經過 12 輛車,反向車道共經過 21 輛車。
周時重點對這 33 輛車進行了確認,但無論是車輛歸屬還是當時的影像截圖,都沒發現可疑人。於是他們又去檢視了行人,不過此處本就不屬於城區,周圍只有零星村民,事故出現前後,沒有一個人行道過此處。
但尖釘是不可能憑空出現的,作案人一定藏在某輛車裡,可惜路段監控只能觀察到駕駛室和副駕駛人員,坐在後排是拍攝不到的,交警那邊配合周時做了大量的工作。
他們聯絡到了 33 輛車車主,並將司機全部叫到交警隊,周時對他們一個一個進行了單獨詢問,最後排除了 28 輛車,暫時保留了 4 輛可疑車輛。
這四輛車中,有兩輛車是網約車,一輛同向行駛,一輛反向行駛。
據同向車司機講,他當時是從附近的縣城拉上的人,乘客是一名中年男性,目的地是天南市區,此處距離天南市區還有 80 多公里,打車的人說是要去市區找親戚,原本司機不怎麼走長途,但恰好那天他也去天南辦事,就順路拉了活。
司機記得很清楚,在路過事發路段時,乘客搖下過窗戶,因為現在已經是 11 月份,天氣冷了,一般很少有乘客會開窗,當時窗戶一搖,司機被冷風吹得後腦勺發麻,便從後視鏡看了眼後排乘客,見他伸出頭吐了口痰,隨後又把窗戶搖上了,司機收回眼神時,前面正好有路標,所以他確認當時乘客搖窗距離事發處不太遠。這輛車就是劉猛他們所在車道上前 5 分鐘過去的那輛。
第二輛網約車是反向而來,這輛車路途不遠,起始點就是鄰近的兩個縣城,乘客是一對夫妻,帶著一個小孩,到事發路段時,孩子暈車要嘔吐,司機停下了車打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