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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憶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她在眨眼功夫就到了十年以後。
買完菜路過文具店的時候, 梁姍進去買了一支筆和一個日記本。
這種什麼都不知道的感覺讓她很心慌, 她決定, 要把每天發生的事情寫成日記記錄下來, 以後才不會忘掉。
到了陳窈家, 拿鑰匙開門, 換了鞋,梁姍把新日記本攤開, 放在書桌上,掀開了筆帽。
日記本封面是一片淡藍色的海,梁姍翻到第一夜, 掀開小兔子筆蓋, 認真寫下一句話。
——26歲的梁姍日記
她半趴在書桌上,咬了咬筆頭, 寫下第二句話。
【從16歲到26歲這段時間, 我全部都不記得了。但是過去本來就是用來遺忘的, 忘了就忘了,會有更美好的未來等著我。】
陽光從書房內的落地窗灑進來,梁姍伸出指尖,手指在陽光下透白。
心情莫名其妙就很好。
像是心口被灌進了大片的陽光,在這一瞬, 變得明亮又喜悅。
她想起昨晚邵季舒的那些話。
管他沈卿譯不沈卿譯的呢!
沈卿譯喜歡她,又或者不喜歡她,都和她沒有關係。
在這個週末,梁姍趁著邵季舒放假,和他講了自己想去找工作的事情。
邵季舒似乎有些訝異。少年上上下下的掃視她,而後皺起了眉。
「我想找一份我可以做的工作,好好賺錢,好好生活。」梁姍眼睛很亮,眼眸中盛著很淺的歡喜,她輕聲說:「等我攢夠了錢,我要買一套房,再去找我媽媽。」
邵季舒在白色草稿紙上寫:【你能做什麼?】
梁姍也學著他,拿筆在下面回了一行字:【我可以做收銀員,也可以去賣衣服。】
筆在指尖轉了一圈,邵季舒看著梁姍的那行字,覺得好笑。
做收銀員還想在這座城市買一套房?
這得幹到猴年馬月。
【你?】
筆尖一頓,想說的話太多,邵季舒乾脆懶得說,直接寫:【你不如去求沈卿譯。】
「我怎麼了?」梁姍說:「為什麼要去求沈卿譯?我就不信,我連錢都收不好了?」
邵季舒略微不贊同的看了她一眼。他搖了搖頭,再懶得跟梁姍說一句話。神色很淡的點了點頭,潦草的三個字。
【知道了】
連個標點符號都沒有。
第二天邵季舒給梁姍介紹了一份小超市收銀員的工作。
小超市在一家網咖附近,是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店,店裡起初有三個人,加上樑姍就是四個人,四人輪流倒班。
梁姍和另外一個小姑娘一起上白班,剩下的兩個男生倒晚班。
第一天的工作還算順利,梁姍和另外一個叫小苓的姑娘輪流收銀和上貨。工作內容不複雜,梁姍很快就上了手,到結束的時候,她已經完全搞清楚了小超市的物品價格和進貨時間。
晚上六點下班,梁姍和小苓道了別,背著小包出了超市。
收銀員的工作一個月兩千四,梁姍算了下,她生活是夠的,但是這年房價太貴了,她暫時買不起。
她只好再厚著臉皮賴在陳窈家裡。
回家時在邵季舒家裡吃飯。
邵季舒不怎麼理人,很多時候連一個眼神都懶得分給她,從那天她給邵季舒講了自己的經歷之後,這個少年更加懶得搭理她。
梁姍在他身邊,時常覺得自己是一團空氣。
此刻吃完飯,少年照例和陳窈影片。
梁姍有點兒無聊的坐在沙發上,看著電視劇。陳窈走了之後,隔壁就她一個人,她有點怕,每次都要到很晚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