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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祁封和薄矜初的友誼是如何維持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們兩都喜歡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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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點,西城郊,rose。
西城郊這家酒吧只做老客生意,不是普通人一時興起想買醉隨隨便便就能竄進來的地方,不張揚卻也絕不低調。
新客全要老客帶,薄矜初就是晏寔帶進來的,不過她去了西邊以後再也沒來過。
門侍換了好幾批,今天上班的恰好是一位老員工,一眼就認出了薄矜初。
「薄小姐,好久不見。」
薄矜初沖他一笑,「帶個朋友,麻煩安排一下。」
「好的,薄小姐。先生裡面請。」
祁封從一進去就開始臥槽,「我斷定這家酒吧的老闆,非富即貴。」
rose的老闆到底是誰,傳聞有很多,但沒一個確切的。
「你看這樓梯扶手,燙金的啊!」
「還有這個花盆,絕對是上好的玉,他也不怕被偷?」
rose怎麼可能放一些雞鳴狗盜之人進來。
薄矜初瞟他一眼,「你好歹算半個富家公子,能不能擦擦你的口水?」
「你都說了,半個而已。何況我爸那點錢也就呆在南城狂了,到了北城,還不是淹死在泱泱人潮中。」
能這麼蔑視自家老子的,祁封排第二,難有人敢搶第一。
酒吧裡乍一看和普通的沒什麼區別,一樓,dj把氛圍搞的火熱,這裡沒有氣氛組,全是真實嗨。臺子上跳舞的男男女女盡情釋放,牆上的射燈打在人腳邊,男人的皮鞋蹭亮,女人的高跟閃眼,尖叫聲,歡呼聲,不絕如縷。
小二層是卡座,上面與下面截然不同,幽暗的燈光下人和人低語呢喃,每個人都穿的高貴矜持。幾乎看不見痛飲失態的人,一杯酒足矣。
舞池裡有人出來,回到二層落座,剛才的甩頭狂魔瞬間變回高傲自持的姿態。來這個酒吧的人懂得釋放,縱情,皆張弛有度。
祁封喜歡湮於熱鬧,成為活躍因子。薄矜初喜歡熱鬧中尋覓一絲寂靜,她享受獨處的安寧,卻需要排解孤獨。
祁封在舞池裡扭動,薄矜初順手拍了幾張他群魔亂舞的照片。
二樓今天來了位公子哥,專門攪局的那種,聽說rose的二樓素以清淨著名——灌醉,撿屍是不存在的。他偏愛打破傳統。
從他上來起,目光就開始遊走於各桌間,落座的同時也鎖定了目標。
很巧,目標圈定為薄矜初。
公子哥端著酒杯朝她走來,薄矜初猝然起身,往反方向走。
公子哥見狀,吹了聲聽起來很得意的口哨,吸引了一眾目光。
薄矜初沒回頭,往右邁了一步,坐進別人的卡座裡。
公子哥步來到桌前,一雙眼釘子似的鑲在女人臉上,對其他人說:「都是兄弟,不介意一起玩吧?」
他特意挨著她坐下,薄矜初目不斜視往裡挪了挪。
一群人饒有興致,沈修看了眼最裡面埋頭看手機的某人,心裡疑惑,什麼時候rose也興這種土味玩法了。
今天的局是沈修組的,在座的六位是本科時的舍友,六個人關係很好。畢業後戴眼鏡的瘦高個去了英國,碩士畢業後娶了一個女博士,現定居在牛津。當年的籃球隊隊長回上海開了個籃球俱樂部,剛和談了三年的女友訂婚,年底舉辦婚禮。宿舍長碩士跨考了c大的量子力學,博士畢業後留校任教。
剩下三個,除了沈修一直沒離開過北城,梁遠朝和傅欽兜兜轉轉也還是回了這裡。
他們六人好多年沒聚齊過了,每次見面都會缺幾個。這次正好六人都在北城,沈修趕緊招呼大家出來嗨。
幾個人聊得正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