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無能為力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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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進城的李信,已經知道此次正式任務詳細情況的安逸,開始思考,如何安全的渡過此次任務。
要知道,此次伐楚之戰,是秦國慘敗。
儘管沒有詳細記錄,表明此次李信伐楚到底損失了多少軍隊,有限的記錄是,秦軍被楚軍攻破了兩座營壘,死了七名都尉。
都尉在秦國軍隊當中,是統率領五千名士兵的將領。
五千人可不少了,換算成現代軍隊,已經相當於一個旅的兵力了。
這個級別的存在,已經可以算是高階將領了,畢竟,五千人,足夠左右一場戰鬥的勝利了。
而城父之戰,秦軍戰死七名都尉,那麼,可以肯定,這七名都尉麾下的三萬五千人,基本上都報銷了。
安逸之所以如此認為,七名都尉麾下的三萬五千人,基本全部損失殆盡,是和秦軍的軍法有關。
秦軍軍法嚴厲,在戰場上作戰時,如果你投敵,那麼,是要被滅三族的。
而且,當時,每一名將領身邊,都會有一定數量的護衛部隊。
比如說,五百主這個級別的軍官,麾下會有一支五十人的護衛部隊。
如果說,主將戰死,那麼,護衛隊活下來的人,也是要受到處罰的。
而且,在秦國軍隊當中,中級軍官以上,被明確要求,不能直接參與一線廝殺。
“五人一屯長,百人一將,其戰,百將,屯長不得斬首。”
這話的意思便是,像屯長,百將這種級別的軍官,是不能和士兵一樣,參與一線作戰的。
因為,屯長,百將的職責是指揮麾下士兵作戰 ,而不是親自殺敵。
秦軍法規定,屯長,百將這些軍官,親自殺敵雖然有功,卻要處以流放處罰,因為違反了自己的職責規定,犯了罪。
連屯長,百將這種級別的軍官尚不能直接參與廝殺,那麼都尉這種級別更高的軍官,更加不可能參與廝殺。
而七名都尉戰死,肯定相當於七名都尉麾下的軍隊也已經損失殆盡了。
也就是說,秦軍當中,有七個五千人的軍隊編制,被成建制的殲滅。
相當於七個旅全軍覆沒。
那麼,其他都尉麾下的秦軍,必然也損失慘重。
畢竟,殲滅難,打殘容易呀!
所以,對於李信伐楚之戰,秦軍的損失,保守估計在十萬以上。
而秦軍損失半數以上的兵力,便意味著,參戰的開拓者們,起碼得損失一半。
如果運氣差一些,恐怕損失更大。
安逸雖然清楚接下來要發生的事情,但是,安逸根本就做不了什麼。
現在的安逸不過只是二十萬秦軍當中的一個普通小兵,撐死不過是一名有一點戰鬥力的精銳。
以安逸現在的身份,根本不可能見到李信。
有一些人認為,知道戰爭經過和結果,就可以輕易改變戰爭程序,這種想法是很難的。
首先,你一個普通身份的人,如何將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訴最高階別的指揮官?
要知道,在秦國軍隊當中,像如今安逸這樣身份計程車兵,根本是無法隨意走動的。
你認為的軍營,就是二十萬人聚集在一起,紮下一座巨大的營地。
實際上的軍營,是幾千,幾萬,甚至幾百人,便扎一個營地,每個營地之間會存在間隔,而且,不同營地計程車兵,除了部分身份特殊的以外,其他人是不能互相走動的。
秦國軍隊當中,有一條軍法,叫擅入軍營。
軍營重地不得擅入,違禁即屬犯罪。
安逸如果想去找李信,那麼必然要離開原有的營地,前往李信所在的營地。
但是,安逸估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