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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
要知道,在經濟效益不好的年代裡,一個大熱組合往往能救活一家公司,讓成千上百的職員們不失業、有飯吃。儘管現在大家沒處在經濟效益不好的年代,也不用擔心失業沒飯吃的問題,可一個大熱組合的出現,依然會給大家帶來極大的收益。
為了穩固這種成果。
公司幾乎調動起了所有能調動的資源,全力去推著行星樂隊往前走。
作為簽下樂隊的直接負責人埃布林更是揚眉吐氣,徹底證明瞭自己的實力。
但他沒有就此停下腳步,反而打鐵趁熱地藉助公司的幫助,終於搞定了之前那位負責巡演的負責人,如願以償地把行星樂隊塞進了那場大型全國巡演之中。
但還有一個問題是……
在巡演之前,出於商業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他想讓樂隊先把專輯給錄出來。然而,這樣一來的話,留給行星樂隊用來製作整個專輯的時間,加加減減也就只有不到四周的時間。
「不可能,時間太趕了,我們做不完的。」
那位差不多已經快成了樂隊固定搭檔的音樂製作人拒絕地說:「我承認你之前單曲唱片的事幹得不錯,小子!可專輯沒那麼簡單的,你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搞定它!」
並且,他語重心長地勸說著:「聽我說兩句,小子!千萬別被外界的浮華迷了眼,也別信唱片公司天天忽悠你們趕快出專輯的那些鬼話,他們一心只想賣專輯撈錢,根本不會認真去管你們的死活。這個世界上從來就沒什麼新鮮事,你到了我這個年紀就見得多了。很多樂隊的頭炮和你們一樣,也曾打得挺響亮。可他們就是太急於求成,加上週圍人不負責任地煽動,最後反而沒穩住局面,搞出了一堆爛玩意兒賣不出去,自毀前程,也失去了歌迷的信任和愛戴。你們還年輕,也還有時間,沒必要過早地透支自己,音樂質量才是決定勝負的一切。」
他說得句句在理。
可有些道理往往是針對那些平庸之人的。
蘭斯一向自負地認為自己是個天才。
而且,他還有點兒那種藝術家的固執脾氣,認定了就不聽勸,爭強好勝,一向都迎難而上,從不會在機會來臨前選擇放棄,所以,執意地堅持著說:「試試吧,只當是賭一場。如果做不出來,我再放棄也不晚。」
於是,所有人加上那名製作人就都得陪他一起發瘋地工作。
沒真正經歷過的人,是絕對不會知道蘭斯本質是多惹人煩的。
他強迫所有人陪著他熬夜工作。
大家從傍晚開始,一直錄到早上五六點。
詹姆斯清楚地記得,那天,當他第n次唱完最後一段的時候,太陽都升起來了。
清早的陽光明亮又暖和地照進室內,可他卻連睜眼的力氣都沒有,只想躺下好好睡一覺。
可蘭斯那混蛋還是說:「不行,這一句的音不準。」
他一邊琢磨,一邊提要求:「聽起來不是我要的感覺,你再唱一遍。」
詹姆斯都快想哭了。
後來,他發現『再』這個單詞經常被用到自己身上,以至於每次做噩夢的時候,都是蘭斯各種的『再吹一遍,再叫一遍,再唱一遍,aga,aga,aga,aga……』翻來覆去,魔音貫耳,永無休止。
然而,在其他人眼中,這兩人卻是自成天地,默契得不可思議。
因為有時候詹姆斯不僅僅要錄自己的那部分,還無形中要幫蘭斯充當著翻譯的角色。
鮑德溫後來回憶說:「他們倆之間好像有一種我們聽不懂的語言,蘭斯有時候錄著錄著,會突然來了新的靈感,之後就會轉過來對著我們說,這裡改一改,接著哼了個調子。因為那是他突然想到,所以經常哼得亂七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