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殺人容易善後難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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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典史一死,林峰就在考慮如何善後問題了。一縣的三把手死了,肯定不會跟死個一般吏役那樣方便。
這個善後,首先必須要確認他是自殺,畏罪自殺這性質就輕多了。其次是要固定罪證,有他通風報信的密函,還有這次的書信,再加上抓獲的兵房書吏陳義、典史書辦等人證,應該也沒問題了。
想到這,林峰趕緊把書信放回去,恢復了下原狀。然後令張鐵竹和蔣銀保護好現場,自己則先去向張縣令彙報。這麼大的事,不能光有自己見證啊。
來到縣令公房,張縣令正在等待訊息,一見到林峰過來,立即問道:“遠山,怎麼樣了,丁應奇認不認罪?”
“縣尊,剛才我們去控制丁典史,他提出來要獨自寫封自首信給您,我們就給了他一點時間,沒想到他竟然畏罪自殺了。”
“啊,竟有此事,速去典史房看看。”張縣令急道。
一行人很快來到典史公房,方鐵竹等正待行禮,張縣令一揮手,急匆匆就走了進去。
此時縣衙大牢的仵作也到了。
張縣令看了一圈,沒有發現什麼異常,便問仵作:“確認是自盡嗎?”
“是的,縣尊,不是死後掛上去的,也沒有明顯的掙扎,這自盡的特徵還是很明顯的。”仵作回答道。
“把屍首解下來,再搜查一下公房。”張縣令下令道。
仵作連忙把屍體放下來,並開始寫詳細的屍檢報告。
刑房蔣銀和張鐵竹則開始搜查公房,又走了一遍剛才林峰的流程。
很快櫃子夾層的書信再次被翻了出來,張縣令接過看了一會後,大怒道:“這丁應奇瞞著我居然做了這麼多惡事,實在是死有餘辜!”
“鐵竹,你們先把丁應奇屍首搬到義莊存放,蔣銀你去整理罪證,做好卷宗。其他人先出去吧。”林峰吩咐道。
待眾人都走出去了,林峰對著憂心忡忡的張縣令道:“縣尊可是還在為丁應奇自盡之事擔憂?”
“那是自然,一縣的典史死了,還不知怎麼跟州衙交代呢。”張縣令道。
“縣尊大人不用過於擔憂,這丁應奇死了,應該還是件好事呢。”
“此話怎講?”
“縣尊你想,這丁奇涉及到如此多的案件,他如果不死,必然要追查到底,到時對我們府谷又會造成多大影響?現在他死了也就一了百了,有些事就不用去追查了,影響就會小很多。”林峰分析道。
“這到也是。”張縣令點頭贊同道。
“還有,這丁應奇還涉及到了州衙官員,他死了,州衙的人應該也會鬆口氣的。”林峰補充道。
“是的,但這丁應奇畏罪自殺的罪證我們還得搞得紮實一點,有些涉及到上面的書信還不便使用。”張縣令接著說道。
“嗯,所以我建議對丁應奇家裡再進行搜查,進一步查詢罪證,沒收違法所得。”林峰建議道。
“這很有必要,趁訊息還沒擴散,遠山你帶人速去查抄。”前面幾次查抄罪犯家產,張縣令很是發了一筆,所以這次也很積極。
“明白,下官一定辦好。”林峰答道。
送走張縣令,林峰帶著刑房的蔣銀和壯班前去丁府抄家。林峰出門向來不喜穿官袍,就換了身便裝,和方鐵竹走在了前頭。
丁應奇的府宅就在縣衙所在的衙前街,走個十來分鐘就到了。還沒到門口呢,兩個囂張的門子就衝上來攔住道:“站住,這是丁典史的丁府,你們前來拜訪可得講規矩。”
“什麼規矩?”林峰饒有興趣地問。
“一般拜訪,也就是混個臉熟,進門費五錢銀子,如果請求辦事的,進門費一兩銀子。”門子桀驁地說道。
靠,進個門都明碼標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