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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迷的孫必振是在慶祝派對上醒來的。
武都飯店內,李德租下了最大的一個包廂,並自作主張,把孫必振身上剩下的錢全用來撒幣了。
武都飯店乃是天下第一的飯店,區區三萬塊還不夠此地一天的流水,但李德何許人也?他在武都的人脈可以從祁連山排隊到崑崙山,武都飯店的兩名大祭司都認識他,女服務生喜歡他長得帥氣,男服務生喜歡他出手闊氣,就連後廚的勤雜也喜歡他,因為李德每次來,武都飯店都會提前掛上打烊的牌子,他們只要備好最後一桌菜就可以放工了。
正因如此,李德到來時,武都飯店上下一片歡騰,聞得意親自掌勺,炒了九葷九素總共十八道菜。
按理說,掌勺的廚師不應該和客人一桌吃飯,但李德不在乎那些規矩,聞得意更不在乎。菜上齊後,聞得意把包廂房門一關,直接亮出了法相真身,給劉易斯和召潮司開了開眼。
癱在椅子上的孫必振醒來時,看見身前是一張鋪著紅桌布的飯桌,鋼化玻璃製作的餐桌轉盤上擺著十八道爭奇鬥豔的菜餚,一個身穿黑色廚師制服、挽著袖子,沒有腦殼兒也沒有眼睛鼻子的男人正站在餐桌轉盤中央,跳著後現代的舞步。
雖然男人舞動的姿勢極其誇張,跳躍、翻滾、霹靂舞!鮮紅的酒水在他的頭顱中來回打轉,但沒有哪怕一滴落在餐桌上。紅酒連成了一個整體,像三不沾一樣來回滾動,隨著男人的舞蹈上下搖晃。
這名舞姿妖嬈的男性大祭司就是武都飯店的大廚,聞得意。
眼見孫必振醒了,聞得意停止了舞蹈,跳下餐桌,朝孫必振鞠了一躬。
孫必振的注意力始終集中在聞得意的腦殼上,他實在納悶,為什麼這個男人只有一張嘴,沒有眼睛鼻子耳朵?
“東家,什麼叫作快活啊?快活就是和三五好友一起吃飯飲酒!!”聞得意轉身朝著李德鞠躬,直起身後繼續說道,“當年,匈奴人拿大月氏首領的頭骨當酒器,今日,我以自己的頭骨當酒器!
與君歌一曲,請君為我傾。鐘鼓玉帛豈足貴,但願長醉不用醒!古今賢聖皆死盡,唯有飲者留其名!我敬各位!”
說罷,聞得意抓起四支玻璃酒杯,頭朝酒杯再度深鞠一躬,葡萄酒流進酒杯,氣味之芬芳濃烈,空前絕後。
聞得意為孫必振四人一人倒了一杯紅酒,他的笑如此真誠,嬉笑的臉好像一隻白淨的瓷杯,三十六顆門牙咧到了耳朵根兒。
孫必振抓著酒杯,頻頻道謝,他還沒意識到發生了什麼,只顧得上道謝。
“您看這孩子,真客氣!別端著,這是福根兒,幹了吧!”
“聞爺,我敬您!”為了給其餘三人做表率,李德率先舉起酒杯,仰頭一飲而盡。
李德身材魁梧,按理說酒量應該不錯,可他這一抬頭一低頭,臉“嗤”地就紅了,臉上掛著陶醉的笑,一邊還不忘向聞得意展示酒杯,證明自己喝乾了杯中之物。
召潮司和劉易斯對視一眼,看來這酒非喝不可了,那就喝吧……
召潮司仰頭飲盡,劉易斯則隔著口罩慢慢喝,酒水染紅了原本是白色的口罩,留下了鮮紅的印記。
沒人能喝了聞得意的酒還不醉的,召潮司也不例外,酒一下肚,她突然笑了起來,一手摟住了孫必振,一手舉著空杯子笑道,“好!好!好!”
劉易斯也醉了,但每個人有每個人的醉法。有的人喝醉了就喜歡說話,有的人喝醉了就喜歡睡覺,劉易斯則是後者,喝醉後,她倒在桌子上,陷入了安逸的睡眠。
“這怎麼說話間就倒了一個?”聞得意為召潮司又倒了一杯,他回過神來,發現孫必振還沒喝乾第一杯酒。
聞得意是個“儒雅”的人,他從不逼人喝酒,但他也不會給駁他面子的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