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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在人先,利居人後
生活中人的品質修省是從實際的利益中體現和磨鍊出來的。范仲淹說“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這是一種傳統的優良的人生態度。現在提倡“吃苦在前,享樂在後”,表現的同樣是“德在人先,利居人後”的境界。
曾經在“苛政猛於虎”、百姓不堪重負的元代,董文炳在縣令任上,敢於為民獲罪,設法隱實不報實際戶數,使百姓大為減少朝廷加的賦斂的負擔。後又拒絕府臣的貪得無厭,最終居然以“理終不能剝民求利”的情懷,棄官而去。董文炳出任縣令,逢朝廷開始普查百姓的戶數,以便按戶數徵收稅賦,並且下令敢於隱瞞實際戶數的,都要處以死刑,沒收家財。董文炳看到百姓的稅賦太重,要百姓聚居一一起,以減少戶數,眾官吏都反對此舉,董文炳說:“為百姓犯法而獲罪,我心甘情願。”百姓中也有人不太願意這樣做,董文炳說:“他們以後會知道我要他們這樣做的好處;會感謝我而不會怪罪我的。”
由此,賦斂大為減少,百姓都因而很富足。董文炳的聲譽波及四周,旁縣的人有訴訟不能得到公正判決的,都來請董文炳裁決。董文炳曾到大府去述職,旁縣的人紛紛聚攏來看他,有人說:“我多次聽說董縣令,無緣一見。今看到董縣令也是人,為何明斷如神呢?”當時的府臣貪得無厭,向董文炳索取錢物,董文炳拒不肯給。同時有人向府裡進讒言詆譭董文炳,府臣便欲加以中傷陷害,董文炳說:“我到死也不會剝削百姓。”說完就辭去官職不幹。
董文炳不僅“終不能剝百姓求利”,而且處處為百姓謀利,除上述他冒死罪要百姓聚居-起減少戶數,以減輕賦稅外,他還多次慷慨地為百姓捐私產。《元史.董文炳傳》載:當地十分貧窮,加之乾旱,蝗蟲肆虐,而朝廷的“征斂日暴”,使得百姓無法生存,董文炳拿出私糧數千石分給百姓,以使百姓的困境有所寬解。又因為前一-任縣令“軍興乏用,稱貸於人”,而貸家索取利息數倍,縣府沒辦法還貸,欲將百姓的蠶絲和糧食拿來償還。這時,董文炳站出來說:“百姓實在太困苦了,我現在位當任縣令,義不忍視百姓再遭搜刮,由我來代償吧。”於是將自己的“田、廬若干畝,計值與貸家”,同時“復籍縣問田以民為業,使耕之”,使得流離失所的百姓逐漸回來安居樂業,幾年後百姓都能吃飽穿暖了。
只做有利於百姓的事情,即使是違犯了朝廷的法令也不在乎,不怕丟官,甚至不怕丟命,“為民獲罪,吾所甘心”,貪婪的府臣索賄不成,欲藉機加以陷害,董文炳棄官而去,其理由則是至死也不願為個人的前程去剝奪百姓,滿足那些貪官汙吏難填的欲壑。
董文炳勇於捨棄前程,給貧民捐糧,他不忍心取百姓的衣食還前任縣令的借貸,而是將自己的田地、房舍抵貸,這些都是為蒼生百姓著想。不謀私利,不斂錢財。為民請命,體察民情,在世俗官吏的眼中董文炳沒有為官一-任,富己一人,是大大的糊塗,但百姓沒有忘記這樣的糊塗。
董文炳領兵進人福建後對百姓秋毫無犯,《元史.董文炳傳》有記載:“文炳進兵所過,禁士馬無敢履踐田麥,曰:‘在倉者,吾既食之;在野者,汝又踐之,新邑之民,何以續命。’是以南人感之,不忍以兵相向。”後來,“閩人感文炳德最深,高而祀之”。百姓和歷史都會記住這樣的良吏。
在名利享受上不爭先,不分外;在德業修為上時時提高,是個人走向品德高尚的具體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