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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寫兩千字,說起來不算什麼難事,少看一會手機,少玩一會遊戲就可以了。
難的是不知道寫什麼,也不知道從哪裡寫起。
收拾了一天的東西,算不上累,只是多少有一點煩惱。
一搬起家來,總要捨棄很多東西。小店不大,東西不算多。可是,這個想留,那個也不捨得扔。弄來弄去才發現,家裡裝不下了。
其實很多物件,完全用不上了,只是不捨得扔而已。就像這個小店,曾經帶給我那麼多的美好,那麼多的歡樂,可是權衡之後,不也得關嗎。
情感上的不捨,也是一樣。
寫這本書,再次提起宋佳琪,也是因為有太多的不捨。
她離開了。
有人讓我試著忘記,有人讓我試著由愛轉恨,有人勸我向前看,也有人笑我痴痴傻傻。
不稀罕你們懂我,也不在乎你們怎麼看我,更不願意聽你們“開導”我。
說句難聽點的,你們連自己都弄不明白呢,在我這裝什麼大頭蒜!
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不知道自己會做什麼。別猜,別嘀咕,也別亂指點。我變不成你,你也不可能真正瞭解我。
還是說搬家的事吧。
有幾塊很好的黃花松木板,是翻新吧檯的時候拆下來的。原來堆在倉庫的角落裡吃灰,昨天翻出來又丟在地上。
踢了好幾腳,也蹲在地上翻來覆去的看了好幾遍,最終還是保留了下來。
本來淡黃色的木板,已經泛紅,看上去有一些油光,也有幾許汙漬。
那是我每天扒在上面,端茶遞水、與人喝酒聊天、看書、寫作,一天天盤出來的。
可能再也用不上了,一直放到糟朽。也可能找個空閒的時間,把它們破開,重新制作一件傢俱。也許等我死了,孩子們會拿出去丟進垃圾桶,轉頭還抱怨老傢伙什麼都當寶。
店裡有好多的杯子,上千個!什麼古典杯、颶風杯、科林杯、教士杯、馬天尼杯、瑪格麗特杯、鬱金香杯、聞香杯、子彈杯……
其中我最:()愛在搖滾的歲月